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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四大不良倾向不容忽视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22日 10:15   
  本报7月21日讯 济南大学管理学院社会实践服务团近日对我市未成年人思想道德状况进行了一次调查,并由服务团成员许烨锴、韩宇、怀娜执笔形成调查报告。有关人士认为,此次调研结果具有一定代表性。

  调查显示,大部分中小学生的人生理想积极向上,认为学校有必要开设思想品德教育课,乐意参加学校组织的义务劳动,平时和同学、朋友相处融洽,交流较多。但不容否认,也有许多问题应该引起大家的反思和关注。

  孩子为何与家长不亲近

  父母是孩子的启蒙老师,在孩子的成长过程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但是调查发现只有不到五成的未成年人愿意与父母分享自己的小秘密,大部分的被调查者还是选择和自己的朋友、同学交流沟通。有65.7%的未成年人认为父母对自己的管教过于严厉,对父母有畏惧心理。这些都说明了现在的父母与孩子之间存在一定的隔膜,父母很难找到一种有效的和孩子交流的方式。

  “小网虫”背后多少“愁”

  21世纪是信息爆炸的时代,作为未成年人来说,应该充分利用网络上丰富的信息资源和知识不断地充实提高自己。但是调查发现竟然有78.8%的未成年人把上网时间都用在了聊天、游戏、听歌、看电影等娱乐项目上。只有21.2%的未成年人能够把网络作为一种学习工具充分加以利用。这些数据除了反映出执法部门对于未成年人进入网吧的管理不够严格外,也体现了未成年人缺乏自制能力。同时在对家长问及诸如“您对孩子上网抱有什么态度”,大部分家长都选择了“反对”,这也说明了家长对互联网的真正价值没有一个客观认识,对孩子上网只是无端的阻挠,而不是加以细心引导。因此,从社会这个宏观的角度来讲,要加强对网络经营者的管理;从家庭这一微观角度来讲,要加大宣传力度,让每一个家庭成员都对网络有一个客观的认识,从而对未成年人加以行之有效的引导,才能避免网络对未成年人带来的负面作用。

  孩子“无法无天”是雷区

  “国有国法、家有家规”,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可见法律在社会中的地位和作用。但是调查发现有72.6%的未成年人对法律知识了解得不多,尤其是对《未成年人保护法》等切实关系未成年人自身权利的法律。有55%的青少年是自己通过媒体的宣传报道了解到的法律知识,另外的45%则是来自家庭和学校的教育。不仅是未成年人,在对家长的调查中,同样存在着对法律知识的欠缺和法律意识的淡薄。近年来,我国未成年人犯罪的比率一直呈上升的趋势,已经引起了国家和社会的高度重视。然而,调查发现对未成年人进行法律知识宣传的渠道还是很窄、力度不强。加之未成年人本身又缺乏辨别是非的能力,只是通过家长、自身经验等对社会现象有一个大致的是非观,但是要从法制社会的要求出发,这还是远远不够的。因此加强法律知识的普及刻不容缓。

  自我意识泛滥需要“领航灯”

  未成年人的竞争、创新、自立等思想意识的强化,同时对个人价值、个人利益、个人需求的片面夸大,也造成了个人主义的蔓延和人生观、价值观的偏斜。在回答“你努力学习主要是为了什么”时,68%是为了“实现自我价值,得到社会认可”,有20%是为了“谋生的需要”或“提高个人生活水平”,只有12%的青少年回答“为国家和社会进步做贡献”。社会应注意培养青少年形成正确向上的人生观和价值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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