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据了解,像刘女士遇到的情况,在我市很多有未成年人子女家庭中,具有一定的代表性。为此,对未成年人消费成年化一事,一位法律界人士认为,未成年人到一些场所“一掷千金”,从民事行为的角度来说至少应该征求其监护人的同意。作为商家,虽然目前没有相关法律规定对未成年人说“不”,但商家应明白,自己是在和一个还没有完全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做生意。
一位饭店老板则认为,开店做生意,目的就是赚钱,酒店并没有像网吧那样有明文规定,不允许未成年人光顾,店家没有理由拒绝他们消费。因此,责任不该归咎于商家,该负责任的应该是控制孩子经济命脉的家长,以及担负教育责任的老师。
虽然到歌厅唱歌、去酒店喝酒仅是极少数孩子的行为,但这不能不引起家长们的重视。一位教育界人士认为,一些孩子出现成人化消费倾向,与家长的影响和教育有关。一些学生家长自身有不良的生活习惯,诸如抽烟喝酒,时常出入夜总会、歌舞厅等地方,长期以往,孩子耳濡目染,就会效仿家长的行为。还有一些家长认为自己小时候吃了不少苦,不能让自己的孩子再吃苦,对孩子过于溺爱,养成孩子大手大脚、比阔气、讲排场等不良生活习惯。甚至有些家长还纵容孩子的畸形消费,孩子过生日到大酒店举办大型party,帮其拍写真,这些都是不正确的教育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