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条校规难住学生和家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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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kid.sina.com.cn 2004年09月13日 10:45 北京青年报 |
-有公信力的规定才能行之有效
-每念一条违纪行为儿子都说“我有过” -家长怀疑完全遵守规定孩子定被管成“老头老太太” 本报报道 “学校教育是应该靠硬性的处罚规定,还是应该靠老师潜移默化的影响及高尚品德的示范?”昨天,一位孩子在西城一所中学上学的家长指着一本学校刚刚下发的《学生德育手册》中,对本校学生一般违纪行为的14条规定困惑地对记者说。 -好动孩子很难不“违纪” 李先生说,前几天,孩子从学校领到了一份德育处印发的《学生德育手册》,作为家长他自然也希望孩子能够健康发展,于是拿过来仔细看了起来。这本手册内容共计6大项27页,包括中小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中学学生一日生活常规及××中学对违纪学生的处理规定等。 阅读中,《手册》中14条对一般违纪学生的处理规定引起了李先生的注意。该规定内容很细,而且一经违反就要受到在班内、年级内直至学校内点名批评、写书面检查并通知家长的处罚。李先生边看边念了出来,他念一条,儿子就说一句:“我有过。”李先生说,他的儿子算是比较老实的那种孩子。他尚且觉得难以做到,更不用说别的孩子。其中的多数条款他都曾违反过,是否说明此条款制定得有些脱离实际?谁都知道这个年龄段的孩子活泼好动,对新鲜事物充满着好奇,当然也会给家长和老师制造一些麻烦。如果每个在初中年龄的孩子都能够做到不违反上述校规,那孩子一定被管成了“老头、老太太”了。 记者在这14条中看到了这样的几项规定:偶尔上课随便说笑,看课外书、下位子,经提醒立即停止者;在教学区周围玩足、篮、排、网球未造成损坏公物,经劝阻立即停止者;在黑板和建筑物及地面上乱写乱画等。记者感觉在自己小的时候好像也会出现这样的“小错误”,多是一时的调皮,老师当时只用了一个眼神就教育了学生。李先生摇着头表示:“既然已经是偶尔,并且经劝阻立即停止了,为什么还要接受处罚,难道这样罚下去孩子就会听话了?” 不过家长也表示这14条规定中的许多内容,出发点绝对是好的,是希望孩子们集中精力学习,但是不是可以在制定这些条文时能够进行一下探讨,有多少是孩子应该做到而没有做到的?而且教育是不是应该更多地靠老师们潜移默化的影响和高尚品德的示范? -教育专家:学校应提倡少管多帮 记者就此问题采访了北京教育科学研究院基础教育研究所高级教师王晓春。王老师指出,在现代社会的教育中,学校应该提倡少管多帮的教育理念,摒弃传统的以管为主的理念。作为一名教育工作者首先要用自身的一言一行去帮助学生认识社会,学会做人的道理,这是一个“管”字根本无法实现的。而且管得越多,落空的情况就会增加,如果让孩子从小就在脑海中形成规定和实际情况是两码事,不必按照规定去做的思维定式,这将是对孩子们的更大伤害。王老师还特别指出,学校一个规定的出台,特别是与学生密切相关的规定,在上报上一级机关的同时,还应该征求学生和家长的意见,有公信力的规定才能行之有效。 -违纪行为 《手册》中对违纪行为的界定分为一般违纪、严重违纪两类,其中的“一般违纪”行为包括以下14项: 1.见到老师不主动打招呼或在背后直呼老师姓名、起外号。 2.在教学区(教室、大厅、走廊)追逐打闹、玩球、踢毽或大声喧哗。 3.践踏草坪,随地乱扔果皮、纸屑。 4.在黑板和建筑物及地面上乱写乱画。 5.在校园内玩弹球、飞镖、弹弓、水枪。 6.未经允许进入外班教室、实验室及教师办公室。 7.在教学区周围玩足、篮、排、网球未造成损坏公物,经劝阻立即停止者。 8.迟到、早退。 9.不参加日常的值日,不参加大扫除或公益劳动。 10.不按静校时间离校,违反学生仪容仪表的规定。 11.偶尔上课随便说笑,看课外书、下位子,经提醒立即停止者。 12.一两次不交作业,经提醒改正者。 13.偶尔抄袭作业,经批评改正者。 14.一般违反《中小学生守则》和《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及《一日生活常规》的行为。 一般违纪要在班内、年级内直至学校内点名批评、写书面检查并通知家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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