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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生与妈妈签母子协议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21日 10:12  南京晨报 
  为让孩子在学习上主动,南京一母亲和儿子签订了一份母子协议,协议书把双方的权利义务全部写了进去。

  昨天上午,经过两天的酝酿,家住南京凤凰西街的一对母子签订了一份特别的母子协议,甲方是一位40岁出头的母亲,乙方则是这位母亲11岁的儿子小虎,这份条文简单的协议,用书面约定的形式明确了双方的责任、义务、权利,什么时候母亲要过问儿子的事情,

  什么时候是儿子自由支配时间,双方都必须严格践约。

  这个母子协议规定,母亲每月提供50元零花钱,不得干扰儿子正常的交友;不得私拆儿子的信件;不得擅自翻阅儿子的日记;不得用刻薄的语言挖苦儿子;不得硬性规定儿子吃什么和吃多少;作业不会时,不得发脾气,不得敲桌子,要耐心讲解等。儿子必须遵守纪律,为人诚实,上课认真听讲,不得在校内外打架;每天按时完成老师布置的作业;每天预习、复习功课的时间不得低于30分钟;周六、周日有2小时的自由支配时间,周一至周五下午有1.5小时自由支配时间;早上起床后早读10分钟,锻炼身体10分钟;晚上9:30睡觉,周末可延长到10:30睡觉;放学必须按时回家,如不按时回家去网吧,一次扣2个月零花钱……

  小虎说,他今年读小学五年级,母亲望子成龙心切,对自己管教比较严格,每天一大早就要把自己叫醒读书,很多小事都是妈妈安排,甚至每顿饭要吃多少蔬菜、喝多少牛奶,妈妈都要管。小虎认为自己已经是一个大男孩了,应该有权安排自己的学习和生活。小虎向妈妈提出签母子协议,没想到得到了妈妈的同意。

  有关教育专家认为,协议教育是一种新的家庭教育方式,它使家长和孩子互相处于平等自主的地位。让孩子的个性得到充分发展,有利于孩子自我约束意识的形成和自我管理能力的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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