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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们的建议写入法规了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26日 09:32  解放日报 

  两次公布条例草案征求社会各方意见,邀请未成年人来到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和立法者面对面地交流,专程听取红领巾理事会的建议……经过广泛地征求意见,尤其是征求未成年人自己的意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终于顺利通过,许多热点问题有了最终说法。

  不得张榜公布学生成绩名次

  初审时,条例草案曾设置了包括不得组织学生有偿补课等在内的“九个不得”,引起各方关注,不仅学校、家长有不同意见,连孩子们也并不都持欢迎态度。

  “减负”是否进法规?经反复讨论,条例规定:学校应当按照教学计划和课程要求开展教学活动,积极探索和改进教育方法,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义务教育阶段的公办学校实行免试就近入学,并实行公示。

  条例规定:学校在义务教育阶段,不得举行或者变相举行与入学挂钩的选拔考试或者测试;不得张榜公布学生的考试成绩名次;不得推销或者变相推销练习册、习题集等教辅材料。学校不得组织学生参加与教育无关的商业性活动。学校应当保证学生休息、文娱、体育、课外活动和社会实践时间,不得将学生活动设施、场地移作他用。

  其中,不得张榜公布学生考试成绩名次是根据孩子意见创设的。10月初,20多名中小学生应邀走入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室,对条例发表意见,孩子们提出:大多数中小学普遍采取的张榜公布学生成绩排名制度,对许多学生造成伤害,应取消。可也有人认为,应当保留学校公布成绩排名的权力。经过反复权衡,条例采纳了孩子意见。

  为改变教育评估体系,一项倡导性规定也被写入法规:教育行政管理部门不得把升学率作为考核学校工作的指标。

  中小学校应建“绿网吧”

  条例规定,中小学校园周边二百米之内不得开设营业性歌舞厅、营业性电子游戏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以及其他未成年人不适宜进入的场所。

  在征求意见过程中,一些孩子提出,学校能不能建立绿色网吧?对此,条例增加相关规定:中小学校应当建设非营利性的互联网上网场所,为未成年人提供健康有益的上网服务;中小学校的文化体育设施和场地应当在寒暑假向未成年人开放。具体办法由市人民政府规定。

  条例还为孩子提供更多的活动便利。条例规定,各类博物馆、纪念馆、展览馆、烈士陵园等爱国主义教育基地以及美术馆等场所,对未成年人集体参观一律免票,对未成年人个人参观实行半票。科技馆、影剧院、体育场馆等场所以及非公益性文化体育场所,应当定期开放未成年人专场,并对未成年人实行优惠。

  “烟酒禁售令”更完备

  条例规定:任何经营性场所不得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任何人不得让未成年人为其购买烟酒;经营烟酒的场所应当在醒目位置设置不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的标志;任何人不得在学校的教室、寝室、活动室和其他未成年人集中活动的室内吸烟、饮酒。

  然而,由于上位法对此未设置行政处罚,根据行政处罚法的规定,条例也没有设置处罚。针对大家关注的操作性问题,市人大常委会有关人士认为,法规将这一条纳入,是一种倡导性的规定,改变父母差遣孩子购买烟酒的观念,操作上可以由市政府出台配套的实施细则,通过社会各方的合力,让法规“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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