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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乱收费 校长被处分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21日 10:07   

  新华网武汉12月17日电  湖北省纪委、监察厅、教育厅、纠风办17日向社会通报了7所中小学违反“一费制”政策乱收费的情况,这7所中小学共计乱收费600多万元。目前,案件发生学校的校长均已受到处分,绝大部分违规收取的费用已被清退,其余部分也正在清退中。

  这七起乱收费案件是:仙桃市第二中学违规招收“双语班”、“实验班”学生525人,收取“建校费”、“借读费”230万元;仙桃市第三中学违规招收“网络教育实验班”学生239人,共收取“建校费”、“借读费”155万元;公安县埠河初级中学向6个多媒体班的441名学生收取“进班费”80.9万元;黄梅县实验中学与某远程教育有限公司合作开办网络教学班,招收新生279人,共收取进班费100.44万元;武穴市四望镇刘婆店小学要求一年级40名不愿购买保险或不愿征订《小学生天地》的学生购买保险和征订《小学生天地》,共收费520元;安陆市府城办事处紫金路小学向8个多媒体教学班的390名学生收取多媒体费31.2万元;安陆市府城办事处实验中学向10个多媒体教学班的625名学生收取多媒体费47.5万元。

  湖北省纪委常委、秘书长吴志峰说,湖北在义务教育阶段全面试行“一费制”以来,大多数地方中小学都严格按规定收费,但仍有少数地方不执行“一费制”收费政策。有的违规将公办学校改制,搞公有民办学校高收费,有的擅自制定收费项目,有的扩大收费范围,有的强制学生购买保险,有的以办“多媒体班”、“实验班”等名义巧立名目乱收费,有的以推荐教辅材料、课外作业本等变相乱收费,这些行为增加了群众负担,严重损害了群众利益。各地各部门要严肃查处以改制、择校、培优、办特色班或“赞助费”、“建校费”和“捐资助学费”等名义的乱收费行为,严肃查处基层政府和部门对学校的摊派和搭车收费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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