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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把学生罚出了精神病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25日 08:34  时代商报 

  老师把学生罚出了精神病?

  家长两告学校索赔66万

  “小龙(化名)马上就要考高中了,我和他爸爸将全部的希望都寄托在孩子身上,可现在孩子得了精神病,发作起来就砸东西,家里的电器、家具现在没几样是好的。要不是学校的班主任老师体罚和侮辱,孩子根本不会得病。”为了给儿子讨个说法,也为了能让孩子继续治疗,小龙的母亲两次将沈阳市第108中学告上法庭,并索赔66万元。

  特别“教育”孩子精神崩溃

  据小龙的母亲介绍:“小龙是2001年9月转入沈阳市第108中学的。从初一开始,教语文的李老师就是小龙的班主任,但小龙却偏偏不喜欢学习语文,尤其对古文和背诵很不开窍,常常因此而受到特别的‘教育’———蹲在讲台上默写。由于长期受到李老师的体罚、讽刺和挖苦,孩子终于在2004年4月彻底崩溃了。孩子一个劲儿说活着没意思,要跳楼,接着就开始砸家里的东西。经中国医科大学心理卫生医院诊断,小龙已经患上了非典型精神障碍,只能用药物控制,彻底治愈很难。”

  状告学校家长一审败诉

  小龙的母亲为此找到了学校和教育局。但当时学校和教育局虽然都承认老师教育不当,有一定责任,但在赔偿问题上双方无法达成一致。2004年10月,小龙的母亲将108中学告上了法庭,要求学校赔偿损失和今后的治疗费用66万余元。

  沈阳市和平区法院两次开庭审理了此案,庭审中,原告方出具了亲眼目睹小龙遭受体罚的同学证词等14份证据,要求学校承担责任,给付赔偿。而被告的学校则认为,班主任李老师是区先进德育工作者,对方指控的体罚、侮辱和精神折磨都是无中生有、凭空捏造的。12月14日,和平区法院做出了一审判决:虽然老师对小龙有体罚行为,但其患病是否与老师的体罚行为有因果关系,证据不足,驳回了小龙母亲的诉讼请求。

  要求鉴定家长再告学校

  2004年12月24日,小龙的母亲再次向法院提起了诉讼,要求撤消一审判决,支持自己的诉讼请求。在上诉请求中,小龙的母亲指出孩子的患病与老师的体罚行为有因果关系,法院认为专门性问题是需要鉴定的,应该由法院指定鉴定部门进行鉴定,而一审法院却没有依据职权进行鉴定。申请二审法院对此进行鉴定,并撤消一审判决。

  目前,沈阳市中级法院已经受理了此案,将择日开庭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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