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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家住徐州市区的一位学生家长昨日向记者反映,她的孩子在本市东区某小学就读。2月28日下午她去学校接儿子,但儿子久久不出来。事后才知,班上一同学丢了150元钱,班主任将全班同学留下来,让学生互相检查,看谁是小偷。结果,花了半个多小时也没查到。老师的做法,严重伤害了孩子们的自尊。
该校的这位班主任告诉记者,那天下午第3节课后接到丢钱孩子的报告,她出于对丢钱学生和家长负责的态度,为了尽快弄清事实,就将同学们留下。在询问和教育无效的情况下,才经全班同学同意,相互查看了对方的书包和衣物。现在想想,确有不妥之处。
记者为此采访了徐州师范大学教科院心理系主任李梅副教授。李教授说,四年级的孩子不过10岁左右,即使有人偷了别人的钱,也不要将这件事点透。因为偷钱的孩子可能是一念之差,是初犯,要让他感到老师对他依然是信任的,要激活他内心的良知,帮他找个冠冕堂皇的理由和方法把钱拿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