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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些父母会采用打骂的方式,认为能够迅速及时地见到成效。然而,以打骂或威胁来惩罚孩子,同时不也是在教孩子用攻击性方法去对待别人,来解决问题吗,它带来的诸多负面影响常常是我们眼前难以预想的。在粗暴惩罚方式中成长起来的孩子,或变得极端退缩,或具有很强的攻击性。
因此,提倡父母在万不得已要对孩子进行惩罚时,能采用无伤害式的惩罚。惩罚是对于孩子某一错误行为之后,给予不愉快的结果或处罚。无伤害式的惩罚,以尊重孩子为前提,立足于改善孩子的行为。
假设无伤害式惩罚分为三个等级,便可以根据孩子不当行为的错误程度,及孩子行为改善的状况来选择使用。
初级惩罚
对孩子的错误行为表示警告。当孩子的错误行为刚刚发生的时候,即刻鲜明地告诉孩子您对这一行为不赞成,请他立即停止。
二级惩罚
当您对孩子的错误行为警告无效时,可通过让孩子承担错误行为所带来的不良后果,使孩子记取教训,改善自己的行为。例如:不按时完成作业,后果是第二天要留在学校补做;不按时起床,后果是上学迟到被批评等。
三级惩罚
当孩子不能接受教训有所改善时,可以用取消原有“特权”的方式作为惩罚。例如,孩子放学后在外面玩耍到很晚,以致家人四处焦急寻找。可给予的惩罚是:取消每天玩一个小时电脑的安排,时间为一周。
上述三个等级的惩罚方式只是为家长提供一个参考,您还可以根据自己孩子的特点,采取各种有效的制止不良行为的措施,但前提是对孩子的身心“无伤害”。无论施行哪一种无伤害式的惩罚方式,都要让孩子知道您不满意和惩罚的,是具体的一个错误行为,不能让孩子有一种是在发泄自己情绪的错觉,要让孩子知道,您对他错误行为的否定,并不意味着对他整个人的否定。您依然是那样爱他,只是希望他能停止错误,遵守应有的规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