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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条铁律为小学生减负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17日 09:51  天津日报 

  市教委出台措施———

    不得随意增加考试次数和难度只能统一使用一套评估试卷

  学生在校时间不得超过6小时保证每天1小时体育活动

  一二年级不留家庭作业三四年级家庭作业不得超过40分钟

  五六年级家庭作业不得超过1小时早晨上课可后延至8:10

  竞赛成绩不得作为六升七参考培训机构仅限兴趣特长培养

  托管班不得组织上课民办培训机构严禁举办补习班提高班

  本报讯    为切实减轻学生课业负担,昨日市教委面向全市出台了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的十二项措施。

  市教委要求,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方案。严格执行课程计划,不得随意增减任何学科的课时,学校要杜绝因增加考试科目课时,而减少或挤占非考科目课时的现象。不得随意增加考试的次数,提高考试的难度,学校只能统一使用一套质量监测资料或评估试卷,各类考试包括六年级升七年级的考试要根据水平考试的原则,不得出难题、怪题。学校要严格控制学生在校活动总量,学生在校活动时间不得超过6小时,不得设早自习、晚自习,落实每天两个大课间活动,保证每天1小时体育活动,托管班只能管理学生完成作业或开展活动,不得以任何名目组织上课。严格控制家庭作业总量,一二年级一般不留家庭作业,三四年级家庭作业不得超过40分钟,五六年级家庭作业不得超过1小时,学校可以调整作息时间,早晨上课可后延至8:10,确保学生睡眠不少于9小时。全面评价学生,不得以考试成绩给学生排名,不得以学生的考试成绩作为唯一标准评价学生。区县教育行政部门、教学研究部门和学校不得举办学科竞赛,社会任何部门和团体组织的学科竞赛成绩,不得作为学生六年级升七年级的依据或参考。区县教育行政部门要严格清理本地区面对学生举办的各类培训机构,培训机构的业务范围仅限于课外兴趣和特长的培养,不得以任何名目举办或变相举办与学科教学有关的补习班或提高班。推进课堂教学改革,每一节课都要留有充分的练习巩固时间,确保学生当堂掌握所学内容。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主要负责同志作为减轻过重课业负担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和教育督导部门要建立有效监督机制。

  市教委同时下发了《关于严禁民办培训机构面对小学生举办学科类补习班、提高班的通知》。《通知》要求各区县教育局在换证工作中,严格审核,清理面对小学生举办的学科类文化补习班或提高班。正在举办的文化补习班或提高班,必须立即停止。今后任何单位不得以各种名目举办或变相举办与小学学科教学有关的补习班或提高班。对违反上述规定继续举办的,教育行政部门有权立即予以制止。对屡禁不止的,应追究主办单位领导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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