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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保护孩子利益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24日 10:34  当代家庭教育报 

  这个故事从“说话不算数,骗人”和“打人犯法”两个矛盾点引入,呼唤广大成年人(尤其是家长)反思对未成年人的教育和管理问题。它涉及尊重与理解、品德与情感、观念与方法、责任与义务、民主与法制等深层次的家教领域,耐人寻味。

  当今时代,树立科学的学生观(或教子观)十分重要。学生(子女)是独立于教师或家长之外的客观存在,是生机勃勃的完整的人,是追求责任和权利的主体。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作为社会细胞的家庭必然随之发生变化。家庭结构已由聚集型向分散型转化,家庭条件已由温饱型向消费享受型转化,家庭生活已由封闭型向开放型转化,家庭关系已由集权型向民主型转化等等。与之相适应,我国政府正式签署了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儿童(指18岁以下的任何人)自出生起就享有生存权、发展权、受保护权和参与权。从而,依法治国和依法育人(教子)步入我国宪法范畴,学校和家庭法制教育急待深化。

  家庭法制教育应坚持五项原则,即一致性原则、平等性原则、导行性原则、预防性原则和适应性原则。

  这个故事的前前后后告诫我们:家长必须先知法、守法,学会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工作和生活;家长必须识大体顾大局,善于不断调节自己的情绪和行为,以法律为准绳,做子女的表率;家长必须指导子女维护道德与法律的尊严,并依法保护子女的切身权益。

   (作者:中国教育学会中学德育专业委员会秘书长 北京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副主任 董柏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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