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卜卫:走进儿童论坛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12日 17:38  动动 

  卜卫简介:女,中国社会科学院新闻与传播研究所副研究员,媒介传播与青少年发展研究中心主任。主要从事媒介对儿童的影响、媒介与性别、互联网影响等方面的研究。

  走进儿童论坛

  中国CE的协调人 卜卫

  我第一次目睹孩子们行使自己的权利,制定一份需要成人遵守的儿童宪章。我以为这是我去英国参加世界儿童电视高峰会议的最大收获。

  1995年5月29日,在澳大利亚墨尔本举行的第一次世界儿童电视高峰会议上,曾诞生过一个儿童宪章,但那是成人们制定的。当时,出席会议的1000多个各国代表热烈鼓掌通过了这个宪章(请见附一)。

  三年过去了。1998年3月9—15日,第二届世界儿童电视高峰会议在英国伦敦召开。

  8日晚上,主办者为1000多名代表举办了盛大的欢迎晚会。

  当我随着人流步入会议中心时,突然发现了许多兴高采烈的孩子们。他们肤色不一,年龄各异。有的似乎只有6、7岁,有的却是翩翩少年了。男孩女孩均吵吵嚷嚷,跑来跑去,一副很繁忙的样子。他们干什么来了?这个念头只一闪就过去了,因为我实在是习惯了儿童在各种会议上的“装饰”作用。仿佛是要印证这一点似的,几个孩子跑过来向我问好,然后将各种卡通贴画贴在我的毛衣上、书包上和代表证上,我好象是被“卡通”化了。一回头,又看见一个巨大的卡通蹒跚着向我走来……

  但是,我彻头彻尾地错了。孩子们不是会议的“装饰品”,不是和“卡通”一起为会议“制造气氛”的,而是会议的正式代表,有些孩子还是会议的发言人。他们的脖子上象所有成人一样挂着这两种证件。他们站在主席台上大声向成人宣布:“我们是儿童代表。我们代表世界上所有年龄的孩子们感谢高峰会议邀请我们并请我们发表关于儿童电视的见解。在这个会议上,我们要对你们提出一些建设性的批评意见,我们保证我们要如实地表达我们对今天电视的看法。”

  我简直被“震”住了。主席台上的儿童那副自然、自信和从容的神态深深地感染了我。

  我迅速翻开了会议秩序册,发现这些孩子要在这为期五天的会议上举办四个论坛。

  这四个论坛是:

  “当我对你讲话时,请注意我”——主要讨论儿童自己对电视的看法,什么是他们喜欢的,什么是他们不喜欢的。而成年人曾经听过他们的意见吗?

  “不要这样对我讲话”——告诉成年人什么是与孩子谈话的最好的方式,那就是:向孩子学习,与孩子一起工作,鼓励孩子说出真实的想法。

  “儿童的宪章”——在这个论坛里,来自世界各地的50多个孩子将向成人展示他们的工作成果:新的儿童宪章。他们认为,儿童宪章应该由儿童来写。当然,他们要听取成人的意见,与成人一起讨论有争议的问题,这正是举办论坛的目的。

  “当我长大以后”——儿童在未来社会里将看那类电视节目?使用哪一类媒体:是模拟电视还是网络电视?喜欢哪一类内容:是戏剧、音乐、艺术、电影还是动画?一阵头脑风暴后,孩子们将回答这些问题。

  我决定无论多忙,至少要去参加一个儿童论坛。我选择了“儿童的宪章”。

  儿童论坛那天,我早早坐在了会议室。只见会议室墙上贴满了孩子们这两天即兴创作的作品,大部分是图画,少部分是手工。孩子们依然吵吵嚷嚷,但没忘了发给我们一人一份“儿童宪章”的草稿。

  论坛开始了。12个儿童发言人走上了主席台。他们向我们宣读了宪章的草稿,并进行了解释。然后12个孩子齐声向成人代表说:“成年人应该听取我们的意见。当我们向你们说话时,请你们注意我们。”随后所有的儿童代表都走上了主席台,他们有的坐在椅子上,有的席地而坐,与成年人面对面,开始讨论儿童宪章。

  儿童们首先陈述了要重新制定儿童宪章的理由:

  “我们感到一些人并不喜欢儿童”;

  “我们感到我们对电视的意见经常得不到应有的尊重”;

  “从没有人问过我们喜欢看什么或需要看什么”;

  “许多节目是用哄孩子的口吻说话”;

  “有些节目有太多的暴力行为。我的意思是说,有的暴力就是为了暴力而暴力,并不是情节所需要的。我非常喜欢的动作片,但是动作片里不必要的暴力太多了。我们不喜欢电视里的总用暴力来解决问题的方法”;

  “一些电视节目剥削我们儿童。他们总是在儿童节目里卖儿童玩具或其他产品”;

  “电视节目对儿童体型有一种歧视,只展示所谓漂亮儿童。儿童电视节目应该让所有的儿童都能看到与他们体型类似的儿童”;

  “为什么电视里看不到戴眼镜的儿童?为什么胖孩子不能上电视?还有许多孩子从来没有在电视上看到过说自己民族语言的儿童。有时他们只能看美国电视节目。”

  孩子们说:他们要代表世界上所有孩子,要求改变这些现象。孩子们还说,儿童电视的主人是儿童,所以儿童电视宪章应该由儿童来写。

  许多成年人向孩子们提问:“你们认为什么是暴力节目?”“广告就是剥削吗?”“成人用哄孩子的口吻说话,是因为他们爱你们”……

  对最后这个问题,一个约12岁的女孩子接过话筒,大声回答:“我不同意你的意见。是的,成人很喜欢孩子,他们总喜欢对我们说‘So lovely’(多可爱呀), ‘so cute’(多好玩呀),但是他们在说这些话的时候,他们没有把我们看作是一个独立的人,一个要表达自己意见的人。他们只注意我们的外貌,不注意我们的意见。我们好象是他们的‘玩艺儿’。我们是有权利的主体,不是成人的玩艺儿”……

  我一下想起了西方社会的“政治上正确”(Political corectness),它的意思是说每个人都要注意不要在无意中伤害他人的尊严。看来我也需要保持“政治上正确”了,因为我特别喜欢说哪个孩子“可爱”,在说的时候,我也真的没想到他们同我一样,是一个独立的、有自己意志的个体。但当我同儿童说话的时候,我是主体,孩子仅仅是被我评价的对象,我并不重视孩子当时的感觉,诸如:他喜欢我评价他吗?更重要的是,他需要我的评价吗?或者他想评价我吗?我们的关系真的是不平等的,因为我的“评价”是我强加给他的。我觉得我太需要反省自己的儿童观了,尤其是作为一个儿童研究者。

  我也觉得应该重新考虑我们的电视节目,无论是儿童节目还是成人节目,究竟儿童在多大比例、多大程度上被当作电视社会中的装饰品,而不是一个独立的主体。

  我真的没想到在伦敦被孩子们好好教育了一番。你看他们,在主席台上或倚或坐或蹲或站,有的孩子突然打起了哈欠,有的则吃着苹果。较小的孩子在会议中可能还跑下主席台与妈妈商量着什么事情,其神态无限放松。但当成人提出某个问题时,他们格外认真,纷纷举起手来要求回答。

  到会议闭幕时,20多个儿童代表登上了大会主席台,面对1000多成人代表,大声宣读了他们的宪章(请见附二),成年人无不为他们勇敢、独立、勤奋和负责的精神所感动。我们长时间地热烈鼓掌以表示我们对孩子们的敬意。一些成年人当场就签署了“儿童宪章”:“我保证尽我最大的努力遵守这个宪章”。

  比较两个宪章,我们至少能看到这些变化:第一,新宪章要求尊重儿童;第二,新宪章要求儿童能够参与节目过程;第三,儿童要求电视真实地反映现实;第四,新宪章对儿童节目从内容到形式提出了许多具体意见;第五,儿童要求在电视上得到平等对待。这些要求和想法在95年的宪章里是看不到的。95年的宪章似乎是在成人的羽翼下,儿童得到了保护,但却没有自由表达的权利;98年的儿童宪章则强调了儿童的这种权利。

  有了儿童论坛的经验,我希望我也能做到“政治上正确”。在英国,我曾遇到一位11岁的丹麦男孩。有人向我介绍说他是一个女权主义者,我非常惊讶,问他,“你是吗?”他平静但肯定地说:“是”。我问他,你知道女权主义是什么意思吗?他说:“知道。就是如果我结婚了,我不能只让我的妻子做家务,而我在看电视。我们要共同分担家务”。就是这个小女权主义者,早晨起来很有礼貌地来敲我的房门,问我需要什么饮料,然后告诉我,他的母亲病了,由他来照管我的早饭,早饭后我不用刷碗,因为今天家里是他值日。看着他那明亮清澈的眼睛,我差点说出了“so lovely”。待他母亲起来后,我告诉她我想说但没说出的话,他母亲笑了,然后说:“现在你可以说了,因为他不在”。就这样,我第一次注意了“政治上正确”,开始学习平等对待儿童,它使我获得了一种全新的认识和感觉。为此,我深深地感谢和怀念这些制定宪章的孩子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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