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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室嘈杂班主任要坐牢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26日 09:52  东方早报 

  让孩子远离噪音污染———欧盟健康与安全官员新近表示,将立法规定25个成员国的所有幼儿园、小学和全日式幼儿看护中心必须实行“噪音风险评估”,以消除孩童噪音损害看护人员及教师听觉的现象。据悉,该规定预计将从明年2月开始强制实行。欧盟职业安全暨健康局局长汉斯·赫斯特·孔科利温斯基称,在新规定下,如果教室噪音超过80分贝(相当于嘈杂的餐馆或闹钟的闹铃)———根据丹麦研究人员的一份最新调查显示,大多数教室的噪音都超过了这一标准———班主任将有责任采取措施将噪音“减至最低”。

    一旦噪音超过87分贝,那么班主任或该教育场所的所有者就可能会因为管理不力而面临刑事指控。孔科利温斯基指出,新规定下有助减少噪音的强制措施包括:在教室的墙壁和天花板安装隔音材料;延长课间休息时间;缩小班级规模等等。此前,欧盟一系列有关听觉损害的职业安全法规中,重点关注的都是诸如造船厂、炼钢厂和其他传统意义上的“高噪音”工作场所,幼儿园教育和小学教育场所的噪音则长期被忽视。

    “来自丹麦的一份最新研究显示,超过五成的小学教师和全日式幼儿看护中心的工作人员生活中在与他人交流时都会不自觉地提高音量,这个比例甚至比大多数重工业从业人员还要高得多。”孔科利温斯基说。他指出,教育部门、尤其是幼儿教育部门是一个隐藏性的听觉损害高风险职业。

    “现在绝大多数欧洲学校的教学规模都有了相当程度的增长,班级人数越来越多,特别是在古老的维多利亚式建筑里,孩子们的噪音加上巨大回声,对教师们听觉将构成严重损害。”据悉,这项新的《欧盟噪音管理指导条例》早在2003年就已获得当时欧盟全部15个成员国的批准,并将从明年2月起正式实行,新条例将取代欧盟现行的噪音管理条例,并对工作场所噪音施以更为严格的管理。在新条例下,使员工在面临潜在听觉损害的环境下工作的雇主,将有义务对工作环境的噪音进行测量并消除噪音,而其中中小学教学场所噪音更是治理的重中之重。不过新法规对于舞厅、酒吧等娱乐场所给予延期3年执行的优惠待遇———到2009年。

  为配合新条例的顺利实行,欧盟负责就业和社会事务的委员弗拉迪米尔·什皮德拉也在4月19日宣布将在欧洲范围内掀起一场“停止噪音”的运动,矛头直指欧洲的各婴幼儿及中小学教育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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