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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判后特别帮教制度现京城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21日 09:30  法制日报 

  本网北京3月20日讯 宋莹 今日上午,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少年法庭按照该院刚刚制定的宣判后帮教辅助制度程序进行了首次尝试,全国政协委员、家喻户晓的“法官妈妈”尚秀云亲自对少年犯们进行帮教。刚刚被宣判缓刑、免予刑事处罚的4名未成年犯及其家属身临其境地体会到少年审判法官的良苦用心,不时流下激动、悔恨的眼泪。

  自2006年年初开始施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以来,对未成年罪犯适用管制、缓刑、免予刑事处罚等非监禁刑的比率明显增多。

    海淀法院少年刑事审判工作的统计数据表明,仅自2006年1月23日至2月28日一个多月的时间里,与2005年同时期相比,在押未成年犯判处免予刑事处罚、缓刑等非监禁刑的增长率就高达190%。针对这一新特点,海淀法院少年法庭除加强审判研究,严格审批制度外,及时研究出一套专门针对这一特殊群体的宣判后帮教辅助制度,并通过在海淀法院特设的少年法庭教育展室等有利条件开展帮教活动,以帮助这些被判处非监禁刑的孩子们彻底吸取教训,预防重新犯罪,认真塑造新生。

  这套宣判后帮教程序具体包括:法院在宣判后,及时组织被判处非监禁刑的未成年人,在其法定代理人或其他近亲属的陪同下,召开由案件承办法官、学校老师或其他帮教负责人共同参加的座谈会,结合案件中暴露出的犯罪原因对未成年人进行有针对性的教育。然后由少年法庭的负责同志结合其多年来帮教未成年犯的宝贵经验,对参加座谈会的未成年人进行教育,鼓励他们重新燃起努力学习、生活的勇气、信心。同时还播放少年审判专题教育片。最后,由未成年犯和他们的家长参观少年法庭的教育展室,通过展室内生动、鲜活的感人事例,教育孩子们珍惜政府对他们的关爱、呵护,以全新的面貌投入新生,早日用实际行动回报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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