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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成问题孩子父母离异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29日 09:49   

  2005年10月30日晚,长春市公安局南关分局民警将正在实施盗窃的几名少年抓获,据他们交代,他们这个犯罪团伙共有20多人,年纪最小的只有12岁,最大的也不过20岁。偷东西卖了钱,他们就去吃饭、上网、找女人,所谓的“女人”也都是十几岁的流浪少女。2005年11月1日,本报以《这些孩子的堕落让人痛心》为题进行了报道。

  省委书记王云坤看过这篇报道后作出批示:“应加强这方面的教育,社会应对这些孩子给予更多关心,尽管这是少数。尤其是离异家庭,必须承担对孩子的教育和抚养责任。”省委副书记全哲洙批示给长春市,并建议有关部门对“问题家庭”未成年人品德进行专题调研,提出对策和措施。长春市委副书记李树国要求,长春市妇联做好调查研究,找准问题,对关心“问题孩子”要出实招。 日前,长春市妇联历时一个半月,在309个社区调研,初步确定2559户存在“问题孩子”。调查显示,33.5%的“问题孩子”来自于离异家庭;在厌学型孩子中,迷恋上网者占总数的46.5%。

  数据

  7.4%的“问题孩子”危害社会

  春节过后,长春市妇联通过与专家学者的共同研究,界定了“问题孩子”的概念。“问题孩子”是指在6岁~18岁之间,不能正常接受教育和引导,与同龄人相比,出现行为偏差或心理疾病,产生厌学、心理障碍、劣迹或犯罪行为的孩子。

  据了解,长春市现有城区总人口319万人,家庭户数98万户,6岁~18岁26.54万人。调查初步确定“特殊家庭”22043户,“问题孩子”2559人,占6岁~18岁未成年人的0.96%。(见表一)

  这类孩子大致有4种类型:一是厌学型,在这类孩子中,迷恋上网的占46.5%、习惯性逃学的占20.2%、辍学的占9.2%;二是心理疾病型,指由于心理疾病造成人格缺陷,占“问题孩子”总数的16.7%;三是劣迹型,就是对社会造成一定危害,占“问题孩子”总数的6.2%;四是犯罪型,对社会造成严重危害,占“问题孩子”总数的1.2%。(见表二)

  大多缺少父母的教育

  “问题家庭”有5种:一是单亲型,父母分开居住,“三口之家”演变成父亲或母亲带着孩子单独生活的“二人世界”,其中,父母离异的占33.5%、一方病故的占8.8%、劳教服刑的占1.6%;二是空巢型,父母双方外出工作或生活,把未成年人留给双方年迈的父母或其他亲属照顾,占“问题家庭”的4.8%;三是生活困难型,家庭收入不能满足基本生活需求,其中,特困占27.8%、病残占6.4%;四是情感缺失型,父母关系淡漠,与子女缺乏沟通,占5.9%;五是教育能力欠缺型,父母由于文化程度不高或教育观念倾斜等原因,忽视了孩子全面发展的家庭,这一部分在“问题孩子”所在家庭中比例较高。

  2005年10月30日,长春市公安局南关分局刑警大队抓获的未成年人犯罪团伙的20多名成员,就全部来自于离异家庭。此次调查显示,“问题孩子”所在家庭呈现出10种类型。(见表三)

  分析

  初次违法犯罪15岁以下达47.6%

  从“问题家庭”看,家长存在“三低一差”现象,即文化程度低、职业层次低、家庭收入低,道德素养差。

  另外,“问题孩子”出现低龄化趋势:12岁~16岁为初次劣迹的高发年龄段,初次违法犯罪15岁以下者达47.6%,甚至9.2%在10岁以下就有违法行为出现(此数据来自于省少管所的调查)。

  “问题孩子”多游离于社会监管的边缘地带,处于“闲散”状态,走上犯罪道路大部分是从旷课、逃学、离家出走开始的,失去学业成为未成年人犯罪的主要因素。

  原因

  “问题孩子”产生的原因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家庭原因

  单亲家庭 缺少双亲共同关怀

  目前我国一半以上的民事案件是离婚案,长春市的离婚率呈上升趋势,而离婚夫妇中80%有孩子。父母离异后,孩子缺少双亲的共同关怀教育,生活得不到有效保障,加上思想比较单纯,辨别是非能力弱,很容易走向极端。

  困难家庭 过早承受生活压力

  生活困难,孩子就会过早地承受生活压力和来自各方面的歧视,往往会产生自卑、怨恨等心理问题,易产生极端的逆反心态,从而走上犯罪道路。

  空巢家庭 不能得到全面照顾

  在被调查的“问题孩子”中,有123名生活在空巢家庭中。这些孩子生活不能得到全面照顾,情感得不到正常宣泄,无法与他人进行正常交流和沟通,致使出现问题。

  不和睦家庭 用离家出走来逃避

  不和睦家庭给孩子巨大压力。被调查的“问题孩子”中有151人生活在不和睦家庭中,由于家庭纠纷、暴力等诸多不和谐因素,孩子往往采取离家出走、违法犯罪等方法逃避家庭。

  特殊家庭 受家长影响入歧途

  如果家长文化素质差、道德水准低,甚至有违法犯罪行为,很可能影响到孩子的成长。省少管所有一名少年犯,他在7岁时父亲犯罪入狱13年,母亲改嫁不再管他,从小就在歧视和欺辱下长大。在成长过程中,他悟出只有自己“强硬”才不会被欺负和歧视的“道理”,流入社会后成为小团伙的“老大”,后因团伙抢劫入狱。

  学校原因

  或者放任自流或者干脆开除

  学习阶段是未成年人成长发育的关键期,如果学校管理不善、纪律松散、没有形成良好的校风,极易使一些学生的思想品德向不良方向发展。一些学校面对“问题孩子”,往往采取“只要不出事,只要遵守学校纪律,你想怎么干就怎么干”的管理策略,放任这些学生的行为;更有个别学校采取开除或勒令退学等消极办法,致使“问题孩子”流入社会,成为“街角少年”。

  一半少年犯没学过法

  个别学校培养学生、衡量学生的标准还过于注重分数,重智育缺德育。一些德育活动流于形式,没有解决实际问题。

  在对少年犯调查中在校是否学过法律知识一项中,有10%没学好,56%没学过。九台市龙家堡中学一名学生,在实施11起抢劫后,竟不知是在犯罪,在派出所竟然问“明天是否能上学”,法律知识的匮乏可见一斑。

  家长学校沟通不畅

  从调查中发现,家长与教师之间在沟通上普遍存在障碍,家长对孩子在家庭以外的情况基本不了解,甚至孩子经常逃学都一无所知。近日,农安一位16岁女孩服毒自杀,家长在当夜竟未发现孩子没有回家;而老师虽然三次发现孩子没来上学,但认为她是好学生,不会出什么事,就没有及时通知家长,结果发生了悲剧(本报3月16日曾做报道)。

  社会原因

  “精神鸦片”屡禁不止

  在物质利益的驱动下,社会上一些不法商贩置伦理道德、法律法规、社会责任于不顾,将宣传封建迷信和渲染暴力、凶杀、色情、恐怖的书刊、音像制品推向市场。这些危害未成年人健康的“精神鸦片”屡禁不止,无情地侵蚀了未成年人的心灵。

  孩子长期迷恋于网吧

  长春市城区网吧、歌舞厅、游戏厅、洗浴中心、酒吧等场所随处可见,许多经营者违反有关规定面向未成年人开放,许多网吧在接待未成年人时甚至还提供食宿,致使孩子长期迷恋于网吧,极大地损害了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

  对策

  孩子去流浪 应该罚家长

  长春市妇联有关人士介绍,虽然现在已经有了《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但在司法实践中,某些方面还缺乏一定的操作性。应进一步明确监护人对未成年人的监护职责,使家庭教育指导纳入社会法制的轨道。

  现在,对流浪儿童只能做到遣送、收容,公安机关应加大执法范围,对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侵害被监护的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行为采取必要的措施,并联合有关方面进行教育。

  娱乐场所容留未成年人 罚到停业

  应强化对网吧、歌舞厅、游戏厅等娱乐场所的管理工作,严禁未成年人进入网吧或涉足不良活动场所。出台严厉的管理办法对违规场所进行重罚直至停业,从根本上杜绝和消除不良社会环境对未成年人的毒害和影响。

  要进一步完善社会救助体制,从履行政府公共职责的角度做好贫困家庭的社会救助,为未成年人的成长提供良好的环境。

  不能把问题孩子从学校赶出去

  学校应该对淘气、逃学、违规的学生进行耐心引导,不能赶到社会;改变传统家长会的内容和形式,对家长要多平等沟通,少批评指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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