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门往来费让人不明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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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kid.sina.com.cn 2006年04月10日 09:26 水母网 |
水母网4月10日讯 8日上午,记者接到几位学生家长反映,他们在烟台一中读高一的孩子每人拿回一份缴款书,其中有一项“教育部门往来费”(801.24元),收费缘由让他们不明白。 据学生家长说,当孩子拿回缴款书时,他们就问这种“往来费”是怎么回事?孩子回答:班主任老师也不知道,老师还不让学生问,并且说即使家长问了也没有用。与此同时,班主任发给每个学生一张“高中收费公开卡”,让学生自己签字并立即交给老师。据了解,按照相关规定要求,“高中收费公开卡”应由学生家长认可后签字,不能由学生代为签字。因为班主任老师“有言在先”,又考虑怕给孩子造成影响,学生家长不敢就此事向班主任询问。只好向学校教务处等部门咨询,这些部门让他们去问班主任。 当日上午,记者以学生家长身份打电话给该校教务处询问此事,教务处工作人员让记者去找班主任了解,当记者告诉他班主任也不了解具体情况时,这位工作人员又让记者去问政教处,并说政教处参与制订收费标准。记者又打电话给政教处,得到的答复如出一辙,在记者反复追问下,工作人员说:你去找总务处。 当日下午,记者终于与该校总务处取得联系,据一位于姓工作人员介绍,“教育部门往来费”包括三项内容:下学期课本费(735.24元);学后服务班费(50元);电教教材费(16元),收费明细均在“高中收费卡”上列出。但据学生说,735.24元的收费栏中根本没有标注用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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