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路径导航栏
跳转到正文内容

教育符合学生身心发展特点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12日 09:51  法制日报 

  义务教育法修订草案规定:“义务教育阶段的教育教学工作,应当符合教育规律和学生身心发展特点,采用启发式教育,面向全体学生,将德育、智育、体育、美育等有机统一在教育教学活动中,培养学生独立思考能力、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促使学生全面发展”。

  在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初次审议这一草案时,常委委员对草案上述规定特别是关于“三个能力”的规定,提出的审议意见并不一致。

  “凡是听话的都是好孩子,不听话的就是坏孩子。这样培养出来的孩子,长大后必然缺乏独立思考和创新能力。”

  ———朱相远委员

  朱相远委员对草案关于培养学生“三个能力”的规定表示赞成。他说:“这些规定非常重要。义务教育法一定要符合教育规律,要符合学生身心发展的特点。九年义务教育的对象都是15岁以下的孩子,但实际中确实有很多教育方式与内容不符合学生发展的规律、儿童的身心发展特点。”

  2002年6月的“蓝极速”网吧纵火案发生后,朱相远委员曾去调查,并和一些中学校长进行座谈。朱相远委员在常委会上回忆:当时,一位中学校长反映,现在初中三年级政治课的内容相当于党校县团级干部党课的标准。朱相远说:“15岁的孩子,怎么能够要求他的政治水平达到县团级干部的标准呢?这太不符合教育规律了。草案提到培养学生独立思考能力、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虽然要求高了一些,但能提出,就很有勇气。我们把孩子培养成有独立人格、有创新能力的人,才能支撑国家的未来,否则将来搞创新型国家就要落空。”

  “我们的义务教育对象是未成年的6岁到15岁的儿童和少年。草案关于三个能力的规定立意是好的,但目标过高,要求也过高。”

  ———袁驷委员

  袁驷委员对草案关于培养学生“三个能力”的规定提出质疑。他说,草案这些规定立意是好的。但是,独立思考、创新和实践能力,作为大学本科生和研究生的培养目标都不低。博士论文要有创新性,硕士论文都不一定要求有创新,有新意就行了。

  “别忘了,我们的义务教育对象是未成年的6岁到15岁的儿童和少年。在大学里,如果我的学生具备这三个能力,我就相当高兴。”袁驷委员是清华大学土木水利学院院长、博士生导师。他说,草案关于这“三个能力”的规定可以理解,但是,目标过高,要求也过高。义务教育的对象是适龄儿童和少年,能力培养要与其年龄相适应。其实,对于中小学学生,有很多其他能力更为基本和重要,比如说六七岁小孩的生活能力、团结合作能力、交流能力、自学能力、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等。草案规定的“三个能力”不特别适合用在义务教育的对象上。

  “我们是受到文化大革命影响的一代,没有上过中学,感觉最缺的不是独立思考能力、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而是缺少知识和自学能力。”袁驷委员深有感触地说,相当一大批“老三届”在社会上挣扎、奋斗但很艰难,缺乏的就是自学能力和必要的基础知识。所以,草案的规定应笼统地改为“注重能力培养,促使学生全面发展”。

  孙英委员则认为,草案关于“三个能力”的规定,对小学生、初中生来讲,从原则、教育指导思想的角度还是必要的。因为这种能力要从小就培养。建议加上“初步”二字,改成“初步培养学生独立思考能力、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这样更切实际。另外,在小学生、初中生中应该增强逻辑思考能力的培养,逐步培养他们分析问题、综合问题和系统地思考问题的能力。

  “在美国学生的成绩属于个人隐私。现在我们的学校不但要公布成绩,还要排名次,将学生分为三、六、九等,对学生幼小心灵的伤害是很大的。”

  ———贺铿委员

  草案规定要关注学生的个体差异,学校、教师不能以任何名义编排设置重点班,不得因个人特征歧视学生。

  贺铿委员说,这些规定很好。建议再增加“不得公开学生的考试成绩,更不准将考试成绩排名公布”的内容。在美国,学生的成绩属于个人隐私。现在我们的学校不但要公布成绩,还要排名次,将学生分为三、六、九等,对学生幼小心灵的伤害是很大的。

  “现在中小学生的上学时间普遍太早,在不少地方7点30分上学,孩子们得几点起床?几点出门?中小学生睡眠严重不足,已严重影响了学生的身心健康。”

  ———庞丽娟委员

  “应对义务教育学校的上学时间作出明确规定,不得早于八点”。庞丽娟委员说,现不少地方7点30分上学,学生们6点多甚至5点半就必须起床。他们常常做作业要到晚上10点,甚至11点多,睡眠严重不足。为了下一代的身心健康成长,建议在修订草案中明确规定“中小学校的上学时间不得早于八点”。

  柳斌委员赞成庞丽娟委员的意见。他说,在这里应该加一句话:“要保证学生的睡眠时间”。


网友评论

登录名: 密码: 匿名发表
Powered By Google

相关链接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09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