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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为啥“知耻而为”?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08日 09:21  中国宁波网 

  海口市寰岛小学一名美术老师最近干了一件极其荒唐之事:动员校内几百名学生参加某家杂志社组织的“第五届×星杯全国少年儿童美术书法摄影大赛”,凡出钱266元,可在《作品集》上刊发作品并获《作品集》一本、奖牌一枚;若只“买”奖牌交35元便能搞定。最后,因学生家长投拆,此闹剧才被阻止(见4月25日《宁波日报》)。

  拿金钱换荣誉,本是很可耻的事,身为教书育人者,海口市的那名美术老师为啥“知耻而为”呢?笔者以为,原因无非两个。首先,现在的好多比赛,早就沦为了赤裸裸的商业交易。有的比赛只要老师组织学生参加,就可以从中拿回扣、得好处。即使没有回扣,学生用金钱买了荣誉,不仅自己觉得“有面子”,老师也能跟着沾光,有些学校就规定,在职称评定和相关奖励中,学生获奖,老师是可以加分的。这就导致了一些老师为了名利,不惜出卖自己的良心和职业道德。其次,这是个别老师荣辱观颠倒且互相影响的结果。如今,有大学教授写论文“不着一字,尽抄别人”的,有博导组织三五个研究生,剪刀加浆糊几天“整”出一本书来的,有老师“上课留一手,下课忙家教”的,有老师对学生请吃送礼受之坦然的……在某些老师的眼里,这些根本不算是耻辱,反倒是炫耀的资本,有本事的表现,是理所当然的事。

  老师一旦私利当前,荣辱不分,甚至以耻为荣,孩子们的荣誉观扭曲也就势在必然了,寰岛小学的“小学生欢天喜地捧回×星杯荣誉证书,然后缠着家长花钱买奖牌”也就不足为怪了。因为在如何做人做事上,老师的言传身教是最直接的,也是最有力的。这从大多数学生听老师的话往往胜过听家长的话就可以看出。从这个意义上讲,帮助、引导孩子们树立正确的荣辱观,老师的担子还真不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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