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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晨检制度要进校园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12日 08:58  山西晚报 

  本报5月11日讯(记者程洁)今日,省教育厅、省卫生厅联合下发通知,要求今后全省中小学生和幼儿园的幼儿都要接受晨检,对因病缺勤的学生,班主任要追查病因并进行登记,学校发现疫情要在24小时内上报。这是我省首次对学校和幼托机构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进行规范。

  省教育厅、省卫生厅要求,全省各类中小学校和幼托机构建立学生晨检、因病缺勤病因追查与登记制度后,晨检应在学校疫情报告人的指导下进行,由班主任或班级卫生员对早晨到校的每个学生进行观察、询问,了解学生出勤、健康状况。发现学生有发热、皮疹、腹泻、呕吐、黄疸等传染病早期症状,以及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应及时告知学校疫情报告人,学校疫情报告人要进行进一步排查,以确保做到对传染病病人的早发现、早报告。同时,班主任要密切关注本班学生的出勤情况,对于因病缺勤的学生,要了解学生的患病情况和可能的病因,做到传染病人早发现。

  此外,省教育厅、省卫生厅还对学校传染病疫情报告提出了固定的内容和时限:在同一宿舍或者同一班级,1天内有3例或者连续3天内有5例以上患病,并有相似症状或者共同用餐、饮水史的;个别学生出现不明原因的高热、呼吸急促或者剧烈呕吐、腹泻等症状的;学校发生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或其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学校疫情报告人均应在24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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