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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养”的内在气质--敬重“规则”

  要让孩子成为有教养的人,文明礼仪的训练固然重要,但是从小培养孩子“规则”意识更为重要。所以要让孩子具有——

  “教养”的内在气质——敬重“规则”

  作者:上海市松江区教师进修学院 马兰霞

  《泰坦尼克号》的乐师敬重“规则”,从容而优雅地拉着小提琴面对死亡,在最后一刻,尽显生命的高贵!

  电影《泰坦尼克号》留在我心底最令人震撼的一幕,不是男女主人公的生死离别,而是几位乐师面对巨轮将没、众生逃窜的混乱场面,依然从容地拉着小提琴!他们不属于享受世界顶级豪华游轮的富贵游客,他们只是为游客服务的卖艺者,但是,面临吞噬性命的灭顶之灾,他们严格遵循船长的命令,把有限的生存机会留给妇女和儿童,把绅士风度推向极致!

  同样在那场海难中,一个名叫细野正文的日本籍男子,不顾船长的命令,冒着被水手们枪击的危险,爬上载满妇女、儿童的救生船,捡回了一条性命。但是当他回到故里,万万没有想到的是:自己已经成为千夫所指的民族“异类”!他的逃生事件被编入了日本教科书,作为反面典型教育下一代,他在指责和鄙视中,熬过了耻辱的后半生。

  当群体面临厄运的时候,严格执行统一的纪律,可以保证有秩序地逃生,使尽可能多的人获得生的希望。乐师们深知这一点,于是,他们选择了敬重“规则”,恪守职责,从容而优雅地面对死亡,在最后一刻,尽显生命的高贵!

  教养的内在气质,就是对“规则”的敬重,小到交通规则,大到制度规范、纪律法规,都是“规则”,让规则意识引领孩子走向文明。

  对于绝大多数人来说,遭遇像泰坦尼克号沉没那样的灾难的几率是极小的,也就是说,将人性推向死亡边缘加以拷问的可能性是极小的。但是,即使是在日常生活中,人性的高下也决不是一件优雅的礼仪外衣可以遮掩的。现在,中国强大起来了,中国人富裕起来了,但是中国人普遍地缺乏文明素养,仍然使我们不能赢得外国人的尊敬。如厕后不冲洗、随意闯红灯、随地吐痰、在公共场合高声笑谈等陋习,深为西方人诟病。举止优雅、彬彬有礼,固然是“有教养”的表现,但是如果仅仅拥有表面礼仪,没有与之相称的内在气质,那么这种“有教养”的外表,总会在不经意的细节中被人窥出“粗鄙”的气息。

  那么,教养的内在气质是什么呢?我以为,应该是对“规则”的敬重。这里讲的规则是广义的,小到交通规则,大到制度规范、纪律法律,都是“规则”。为什么说教养的内在气质是对“规则”的敬重呢?因为,现代社会的秩序是建立在“规则”之上的,合理的规则体现着公正,而公正的规则是对每一个人权利的尊重和保护。敬重规则,就是敬重他人的权利和人格。敬重规则,就是要在实现自己权利的时候,严格地履行好自己的义务。比如,当你享受如厕的权利时,也要尽到冲洗的义务;当你行使走路权时,也要想到给他人走路和行车提供方便。一个真正有教养的人,是把自己和他人放在完全平等的地位上,尊重自己同时也尊重他人,就如古训“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可见,“敬重规则”其实是一种“大爱”,因为,“规则”以最简明的方式告诉我们,应该如何行动才会不妨碍他人,不妨碍群体,或者以自己小小的不便,换来更多人的方便,那样,你当然就是一个受人尊敬、受人欢迎的人了。

  要让孩子成为有教养的人,文明礼仪的训练固然重要,但是从小培养孩子“规则”意识更为重要。社会是由无数规则构筑起来的稳固结构,人要生活在社会中是无法逃避这个结构的。只有去适应这个结构,与这个结构相互融合,逐渐做到“随心所欲不逾矩”,这就是现代人的修养。

  如果父母缺乏“规则”意识,视遵守规则为“呆板”、“不灵活”,孩子就不可能成为有教养的人;家庭教育缺乏民主平等的氛围,父母和孩子不平等,也不可能使孩子拥有“规则意识”。

  现在,家庭教育中的“规则教育”存在两大问题。一个方面的问题是,一些父母本身缺乏“规则”意识,视严格遵守规则为“呆板”、“不灵活”。很多父母并不是强调严格遵守规则的重要性,而是教给孩子钻规则的空子、寻找避开规则惩罚的方法,以为这样做是教给孩子精明的处世之道。这样培养出来的孩子多机巧少诚信,不可能成为有教养的人。中国有句古语,称有修养的人为“外圆内方”,这个“方”就是做人的原则,包括一切社会“规则”。外显的行为礼仪一定要有内在的“做人规则”作支撑,“外圆”才不会变成见风使舵的“圆滑”和看人下菜碟的“机巧”。培养孩子的规则意识,首先要让他明白自己与他人的关系、自己与社会的关系,让他明白,“规则”公正地规定着你和他人的关系、你和社会的关系。让他明白他对别人和社会所承担的义务,这种义务就在“规则”里,遵守规则,包括遵守纪律、遵守公共场合的规范、遵守法律,都是他的义务。试图超越纪律、超越规范、超越法律,不是强者的表现,而是缺乏教养的表现。要让孩子树立规则神圣、法律神圣的意识,莫过于家长本身不折不扣地执行规则。

  另一个方面的问题是,家庭教育缺乏民主平等的氛围。“规则”的内在精神是“公正”,“公正”就是保证每个人的权利和义务的公平性。而现在不少家庭中,父母和孩子并不平等,在物质享有方面,孩子是权利无限而无须义务,只要条件可能,父母总是千方百计地满足孩子物质方面的欲望,但是,很少有父母要求孩子为家庭尽义务,如分担家务、孝敬父母等;而在孩子的成材方面,孩子是义务无限而少有权利,孩子只能按照父母预定的轨道成长,把所有的时间和精力都投入到实现父母的期望中,却从来没有自己的选择权。在这样权利和义务极不对等的家庭氛围里,不可能培养出“规则意识”。所以要培养孩子成为有教养的人,就要为孩子创设一种民主平等的环境,使孩子应有的权利得到保障,同时承担起自己的应尽的义务。随着孩子长大,家庭治理要从依靠父母的“权威秩序”,过渡到“规则秩序”。通过和孩子共同制定家规或者订立契约,明确家长和孩子各自的权利和义务,并且努力付诸实践。特别在有关孩子自己的事情上,要尊重孩子应有的权利,同时督促他按照规则履行好自己的义务。

  现实以否定法告诉我们:“富裕”不等于“绅士”、“有权”不等于“高贵”、“受过教育”也不等于“具有教养”。当我们的孩子身着名牌、怀揣文凭、口吐洋文走向世界的时候,千万不要被别人一句“没教养”而开除出现代文明舞台!培养孩子成为有教养的现代人,让我们从现在做起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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