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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发表作文才能评三好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23日 10:49  红网 

  小顾同学来信称:我是南京某小学5年级学生,学校规定,只要班上学生每学期在某媒体上刊登两篇作文,学生本学期将被评上“优秀学生”;暑假期间见报两篇作文者,下学期同样可评上“优秀学生”。暑假里妈妈特地给我请了一位大学中文系学生做家教。

  7月我写了8篇作文寄到报社,至今没有发表;后来家教老师也帮我写了两篇,为此妈妈还多给了100元家教费,但也没发表。(据8月21日《南京晨报》)

  从“奥赛疯狂”到家长雇大学生帮孩子写作文发表,不幸验证了某些评论者的预言——“奥赛疯狂”能够通过改革而消弭,但各种“××疯狂”的延续和新生,将继续高举功利主义的旗帜,扭曲我们美好的教育理想。果不其然,今天将奥赛改称“作文发表率”,也许明天还会涌现出更多的新名词呢。

  仅仅从报道中的事例来看,一名小学五年级的学生,懂得啥子?学校竟规定学生每学期在某媒体上刊登两篇作文才能评上“三好学生”。这种规定不仅脱离了实际,小学生根本做不到,而且完全背离了“三好学生”的评比目的,更背离了素质教育的轨道。

  在媒体上发表文章,不是谁想发表就可以发表的,不仅关系到媒体发表文章的数量,而且还关系到媒体的自身风格。因此,虽然这种规定可以鼓励学生发表作文,培养孩子的文学修养与创作思维,但他们毕竟还是小学五年级的孩子,这种好高务远的目标对他们而言只是一道精神枷锁,除了摧毁他们的自信心外,起不了多大的积极意义。

  同时,评选“三好学生”,目的是要鼓励孩子认真学习,激发他们学习的积极性。这种按作文发表率而评选的“三好学生”已经发生了霉变。难道没有作文发表,即使学习再优秀,各方面再好的学生还是评不上“三好学生”?这完全不符合“三好学生”的评选标准。学校唯作文发表率是尊的做法根本就是教育走上功利化的表现,对学生有害无益。

  学校之所以要规定小学生在媒体上发表作文才能评上“三好学生”,学生家长之所以要请大学生帮孩子写作文发表,就是因在一切教育活动围着高考转的社会,评上“三好学生”具有较大的利润回报。小学生评上“三好学生”,不仅能够激发他们的学习积极性,同时还能在高考的竞争中多点筹码。学生、家长以及学校都获得了双赢。殊不知,这种规定严重损害了孩子的身心健康。特别是家长们使用了不正当的手段,只会让孩子从小就知道可以使用不正当手段获取利益,从长远来看,不是教育的失败,而是社会的悲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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