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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组织中小学生抢险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15日 09:34  大众网-半岛都市报 

  据新华社北京9月14日电学校不得组织学生参加抢险等应当由专业人员或者成人从事的活动,不得组织学生参与制作烟花爆竹、有毒化学品等具有危险性的活动,不得组织学生参加商业性活动。这是教育部、公安部等10部门联合制定并于日前实施的《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中明确提出的。每学期至少开展一次针对地震、火灾等灾害事故的紧急疏散演练,使师生掌握避险、逃生、自救的方法。

  办法明确规定,学校不得出租校园内场地停放校外机动车辆,不得利用学校用地建设对社会开放的停车场。办法还规定,学校不得将场地出租给他人从事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品的生产、经营活动。

  办法规定,学校应当建立学生安全信息通报制度,将学校规定的学生到校和放学时间、学生非正常缺席或者擅自离校情况,以及学生身体和心理的异常状况等关系学生安全的信息,及时告知其监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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