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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制度保障促教育公平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27日 10:02   

  “教育公平是社会公平的基础。”教育部部长周济接受采访时指出:“贫困家庭子女的就学得不到基本保障,不仅会影响我国国民素质的整体提高,也不利于缩小城乡差距、贫富差距,不利于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建设。”因此,党和政府高度重视贫困家庭子女就学的保障工作,把“不让孩子因为经济贫困而失去上学机会”作为教育工作的一个重要任务和目标。

  周部长介绍,目前我国教育处于历史上发展最快的时期,在促进教育公平方面取得了历史性进步。我国实现了基本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基本扫除青壮年文盲的宏伟目标,高等教育也步入了大众化时代。到2005年底,我国实现“两基”的地区人口覆盖率达到95%以上。小学学龄儿童入学率达到99.15%,初中阶段毛入学率95%,高中阶段毛入学率52.7%,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到21%。

  与此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我国教育的发展还很不平衡,城乡之间、地区之间存在较大差距,贫困地区和贫困家庭学生就学负担还比较重。从总体上说,在我国两亿多在校学生中,约有20%左右属于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在高校中,2005年,我国公办普通高校贫困学生约294万人,占在校生总数的21%;其中特困生123万人,占在校生总数的9%。

  做好贫困地区、贫困家庭子女就学保障工作,首先要靠教育的发展。为此,国家采取了一系列重大措施,促进教育的快速协调发展。

  2003年,国务院召开新中国以来首次全国农村教育工作会议,颁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教育工作的决定》,决定新增教育经费主要用于农村。2004年,国家开始执行西部“两基”攻坚计划,力争2007年完成西部地区“两基”攻坚任务。国家还实施了“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工程”、“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等专项工程,大大促进了农村和贫困地区的教育发展。2006年,我国西部地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全部免除学杂费;2007年全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全部免除学杂费。

  为此,国家对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作出明确规定和重大调整,将农村义务教育经费全面纳入政府财政保障范围。周济认为:“这是党中央、国务院总揽全局、高瞻远瞩所作出的关于教育工作的一项具有里程碑意义的重大决策,功在当代,利在千秋。”

  周济说,在促进基础教育发展的同时,国家还高度重视发展职业教育和高等教育。2005年,我国开始实施“国家技能型人才培养培训工程”、“国家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工程”、“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程”和“以提高职业技能为重点的成人继续教育和再就业培训工程”,职业教育发展步入快车道。另外,我国已经成为国际上高等教育规模最大的国家,不仅缓解了高等教育的供需矛盾,也为贫困学生的升学深造提供了更多的机会。

  为了保障贫困家庭子女就学,国家采取的另一项重大政策是对家庭贫困学生给予资助,初步建立起对贫困家庭学生的资助体系。

  在义务教育阶段,2005年中西部地区592个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县的1700多万贫困家庭学生享受了“两免一补”政策,中西部地区3400万名贫困家庭学生使用了免费教科书。在非义务教育阶段,我国已建立起了一整套多元化资助贫困家庭学生的政策体系。

  从2000年开始,高校逐步建立了“绿色通道”制度,即对被普通高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一律先办理入学手续,然后根据情况采取不同的资助措施。2005年,全国普通高校通过“绿色通道”入学的新生达39万人,占当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数的8%。

  2004年以来,我国实行了以风险补偿机制为核心的国家助学贷款新政策。学生在校期间的利息全部由财政补贴;还贷年限延长到学生毕业后6年内;对自愿到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的基层单位工作、服务达到一定年限的毕业生,其助学贷款由财政代为偿还。

  各个高校还建立了各种形式的奖学金。2005年中央财政出资设立的“国家助学金”(面向高校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资助人数53.3万,“国家奖学金”(面向家庭经济困难、品学兼优学生)资助人数5万人。这两大举措广受社会好评。此外,国家在高中教育阶段也开始探索建立贫困家庭学生助学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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