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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私塾教育遭遇义务教育法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27日 09:24  三联生活周刊 

  2006年8月,松江区教育局在媒体报道上知道了孟母堂的存在,并且立即来检查,双方最初对彼此的印象都非常不好。基础教育科的那位工作人员说:“那里什么办学许可证都没有,按照《义务教育法》规定,入学年龄的孩子一定要去正规学校就读,他们的在家教育是完全没有法律依据的。”而当时负责接待的梁老师印象最不好的是:“他们态度很生硬,跑进来就要检查证件,不少孩子吓哭了。”

  由于几个孩子属于已到入学年龄而没有进入正规学校的,所以教育局觉得最急迫解决的是这几个孩子。当时有一位家长和他们吵了起来,这位在外企做到高层的80年代毕业的工科大学生后悔的是自己没接受中国传统教育,觉得那是自己精神世界空虚的原因。他的理想就是让自己的孩子还了自己的心愿——正好8岁的孩子不愿意上学,在学校老师总是骂他“废物”,“你让他怎么上学?”最后双方想出了折衷式的办法,家长和孩子承认“由于身体原因,自愿办理退学手续”。而教育局对办理了自愿退学手续的孩子也不再管理。

  有3个家长不愿意纠缠于事件中,把孩子送去了学校就读,吕丽委显然不是一个目的性很强的人,她觉得这样的结果也很好,最让她自豪的是只在这里学了两个月的一个孩子,英语成绩要比班上的同学好很多,她说,是“莎士比亚的语感熏出来的”。

  但是事情并没有终结,自从松江区教育局来检查后,松江区食品卫生所也来检查孩子的饮食情况,梁老师说:当时我就和他们说,这是我们的家,你们也到别人家里检查食品卫生吗?巧的是,当时在这里做饭的阿姨从前在餐馆工作过,有合格证书,这件事情也就此不了了之。接着,又有警察上门,来调查别墅主人的身份证号码,当时私塾已经搬到了另一幢郊区别墅,因为孩子多了。“这边别墅是我一个亲戚的,他当时就和警察吵了起来。”8月份是最激烈的一个月,因为正好是开学前的时间,双方你来我往,既有家长去申诉,也有教育局的人上门宣传《义务教育法》。吕丽委最愤愤不平的是,当时孩子们不肯正经读书了,每上门一个人,就觉得这是来破坏学校的,“小孩子都像惊弓之鸟,吓坏了”。上海市教委宣称要在9月1日前全面叫停私塾。主要原因有三点:这里违反办学许可的有关规定;违反《义务教育法》的第2条、第4条和第35条的有关规定;违反有关教育收费的规定;而吕丽委则向上海市教委提出“行政复议书”,声明自己的私塾完全和这三点无关。

  按照吕丽委的感觉,这些做法全部是由于沟通不够,“他们既不知道我这里很多孩子是外籍的,也不觉得我的教育方法是正确的”。而她的做法,是首先把按照义务教育法要上学的孩子都解决掉,让教育局无话可说,然后就是谢绝一切采访,“我这里是家,我是在家教孩子,这样总行吧?”

  9月1日,上海市教委上门,抄了一份孩子的名单,双方表示将“合情合理”地继续沟通,学校暂时并没有关闭。松江区教育局的工作人员说:我们要求符合义务教育法的学生全部要入学,这是我们的工作,除非他们都办理暂缓入学的退学手续。停了一会儿,他又说:“这几个女人实在太强势,完全不理解我们的苦心。我们又不是为自己。”

  而吕丽委觉得自己只是一个喜欢探索新路的好奇的人,她一边轻轻敲打着石磬代替下课铃声,一边看着十几个参加她的“实验”的孩子微笑,为自己辩护道:“即使只为一个尔纯这样的孩子办这所学校,也是应该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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