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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永年县一小学发生踩踏事故 致一名女生死亡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26日 09:32   

  新华网石家庄12月25日电 (记者张涛) 12月22日中午,河北永年县第一实验学校在放学时因拥挤发生踩踏事故,致使一名三年级女生死亡。该县随即召开学校安全工作会议,目前已对该校负责人进行免职处理。

  据介绍,永年县第一实验学校中午放学时,位于三楼的小学三年级学生蜂拥而出。当回家心切的学生涌向楼梯口时,惨剧发生了:一名9岁女生不慎摔倒,随后被拥挤而下的同学压在地上。当这名女生被闻讯赶来的老师救起时,早已不省人事。另有两名学生眼和脸部不同程度受伤。

  事故发生后,该校领导积极组织人员进行有效救治,这名女生也被及时送往永年县第一医院抢救,经抢救无效后死亡。

  永年县委宣传部有关负责人介绍,县纪委监察局已作出决定,对县教育局一名主管该所学校工作的副局长及一名主抓学校安全工作的副局长给予党内行政处分,并免去该校校长及两名副校长的职务,对负责该年级的主要老师进行了降级处理。

  《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解读  

  为从制度层面加强中小学安全工作,健全和巩固齐抓共管的长效机制,依法开展中小学安全管理和教育,保障广大中小学生的生命安全,从2004年10月开始,教育部组织北京师范大学、中央教育科学研究所、公安大学、中国青少年研究中心等科研院所的专家与其他九个部门的同志共同研究起草了《办法》。《办法》的制定历时一年多时间,广泛听取了社会各方面意见和建议,是对我国中小学安全工作实践经验的科学总结,是对做好新形势下中小学安全工作的积极探索。《办法》的实施对于做好新时期中小学安全工作将发挥重要作用。

  教育部采取措施 加强中小学安全工作的制度建设

  学校安全得到了党中央、国务院的高度重视,今年9月1日起,由教育部、公安部、司法部等十个部委下发的《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正式实施。 前天,9月11日,教育部也下发通知,要求各地学习宣传贯彻落实《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这一办法出台将对我们中小学和幼儿园的安全提供更好的政策环境,提供更好的条件保障。为此,今天我们请来了的教育部的几位官员,他们是教育部的教育司学校管理处俞伟跃处长,教育部政策研究与法制建设司副处长夏娟。首先,有请教育部基础教育司副巡视员郑增仪通报当前中小学安全形势及我部实施《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的有关情况。

  公安部:校园安全工作怎么强调都不过分  

  “如果我们对学校治安问题重视不够、处理不妥,一起普通的事故或案件就可能迅速转变为社会热点问题,甚至影响社会稳定。从这个意义上讲,无论怎么强调学校安全工作的重要性都不过分。”日前在四川省德阳市举行的全国公安机关贯彻落实“八条措施”现场会上,公安部副部长刘金国要求各地公安机关必须清醒地看到,学校治安面临的形势仍不容乐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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