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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中生迎刀逮小偷,该不该鼓励?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29日 09:37  河南报业网河南报业网 

  两个16岁初中生逮住了一个30多岁的小偷。这一消息,近日在郑州市二十六中传开了。26日,该中学校园的黑板上出现了一封表扬信,该信是某派出所写的,被表扬的是该校初三(6)班的学生王强和杨闪。圣诞夜,二人发现有人偷窃前去制止,面对手持40厘米长管制刀具的歹徒毫不犹豫地冲了上去,最终在他人的帮助下逮住了窃贼。(12月27日《河南商报》)

  编辑:这俩孩子令人钦佩,也令人汗颜。但他们面对的毕竟是拿刀的小偷,作为未成年人,这样的做法带有很大的危险,我们是该鼓励,还是规劝其采取其他较为“稳妥”的做法呢?请大家发表自己的看法。

  水玲珑(网友):作为一个母亲,我不赞成鼓励少年迎刀而上。或许是我比较自私,每个母亲都不愿自己的孩子去做什么英雄,只想他们平安。再说凡事都要量力而行,这两个少年比较幸运,小偷是拿刀威胁后逃跑而不是发狂刺向他们,否则就太可怕了。

  韩新卓(网友):是啊,他们的精神固然可嘉,但从保护未成年人人身安全的角度而言,此类行为不宜提倡。在城市治安防范体系日益健全和完善的今天,他们完全可以采取智斗的方法来达到擒贼目的,比如及时报警、利用手机拍录或隐蔽跟踪等,也一样能够为警察最终擒贼立下功劳。树叶(网友):在邪恶面前,两个少年的壮举,让人感受到了正义的可贵与高尚,也反衬出许多越来越功利、越来越缺乏勇敢精神的成年人的“小”来。如果在邪恶面前,大家首先想到的是明哲保身,那么相当多的人都能够找到不作为的理由,那样只会让邪恶势力更加嚣张。面对两个少年,我们应该反思的是自己为何缺失了正义和勇敢,而不是在那里对人家的做法说三道四、指手画脚。椴竹(职员):我出来上学的时候,父亲总是嘱咐遇见小偷,千万别反抗,把钱给他就是了,毕竟生命是最珍贵的。父亲的爱子之心可以理解,但反过来想,一人如此,两人如此,每个人都如此,今后面对邪恶还有谁会站出来?

  李建波(教师):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国际教育发展委员会所写的题为《学会生存--教育世界的今天和明天》的一份报告中指出,学会生存是教育的终极目标。学会生存、自我保护是学校素质教育的一个重要内容。面对险情,教育应该教会学生如何去运用自己的智慧解决问题,帮助他人。今年,北京市教委制定的《中小学生守则和日常行为规范》将“敢于斗争”从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中删掉,“见义勇为”也从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中消失。“主动报告”、“遇有侵害善于斗争,学会自救自护”等有效保护青少年生命安全的内容则首次出现。我们的教育也该补上这一课。

  董刚(警察):作为警察,从心里来说我非常敬佩和感谢这两个孩子,但是对于派出所以张贴表扬信的做法表扬两个孩子,我并不赞同。我以为,公安机关在对待这类情况时,对当事人可以表彰,但不宜公开,并且要让未成年见义勇为者明白可能发生的后果,教会更多的孩子在保护自己的同时,积极地和不法行为作斗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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