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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教育:直击未成年人犯罪(图)


  作者:浙江省未成年犯管教所德育高级讲师 徐文鹤

  令人震惊的犯罪现场

  2006年2月20日,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警方通报了一起已侦破的杀人碎尸案:该区一名17岁少女被杀害并遭碎尸。很快,警方侦破并抓获了5名犯罪嫌疑人。然而,令人震惊的是,这5名犯罪嫌疑人年龄均在18岁左右,其中一人还是在校学生。

  据犯罪嫌疑人阿洁交代,她认为被害人阿红在背地里讲她的坏话,并对此一直怀恨在心,曾对其实施报复未果。2006年2月17日晚,阿洁伙同其他4名犯罪嫌疑人,将被害人阿红约到钱塘江边,对其实施殴打并推入钱塘江中,欲至阿红于死地而未遂。事后,因害怕阿红报警,阿洁等人又将阿红强行带到犯罪嫌疑人小华家中,将阿红掐死。为毁尸灭迹,5名犯罪嫌疑人将阿红的尸体肢解后,分别抛于钱塘江和蜀山街道的一处垃圾堆中。

  一起命案,毁了6个孩子,也撕裂了6个家庭。在这起性质恶劣的杀人碎尸案中,5名犯罪嫌疑人中年龄最小的不到16周岁,最大的也不到19周岁,而最初挑起事端的嫌疑人阿洁在半个多月前刚刚年满18周岁。

  都是处于花季中的少男少女,十几岁的孩子为什么会杀人?是什么造就了这些冷血少年?

  据了解,五名犯罪嫌疑人中,挑起事端的阿洁成长于单亲家庭,高二辍学后待业在家;小华,1988年出生,萧山某技校辍学后待业在家;小强,1987年出生,初中毕业,在某驾校学了一年后辍学,在小华家的小吃店做厨师,和小华是恋人关系;小静,1990年出生,父母离异,初中直辍学;小玲目前是高三学生。案发当天,小华父亲在一楼做家务,听到楼上有大响动,也看到了几个孩子匆忙进出,但误以为孩子们在搬家,一直到民警找上门来,才掩面痛哭。

  令人痛惜的相似事实

  案件一:浙江某县一学生,父母都在外地做生意,平时都是外公照顾,一天,他向外公借钱不成,于是趁着没人溜入外公卧室想“拿”一点,没想到被外公发现,于是他就杀死了外公并将其碎尸,一切弄“妥当”之后,安然回学校继续上课。

  案件二:浙江某市一男孩,是父母的非婚生子,平时都是年迈的爷爷照顾生活。因盗窃被捕入狱,但出狱后仍旧习不改并再次入狱,年迈的爷爷在去监狱探望他的途中不幸去世。监狱的警官说这个男孩在监狱的情绪一直很不稳定,觉得自己对不起爷爷。

  案件三:15岁的小张家境优越,父母都是做服装生意的。当他因为诈骗罪被公安机关逮捕时,他的父母百思不得其解:儿子有吃有喝,从不缺钱,可是他为什么要到同学家去诈骗呢?儿子在监狱给妈妈写了一封信,描绘了这样一个场景:每天晚上,你跟爸爸两个人都在家讨论赚钱的事,吹嘘自己把衣服卖出了高价,把冒牌服装当名牌卖出去了,我听你们讲了这么多,觉得这事特别有吸引力,特别刺激……

  案件四:小王从湖南到浙江来打工,在老家的时候他是个品学兼优的学生。可是因为家境贫困,初中没毕业就辍了学。他只身来到浙江,找了好几份工作,都不合适。好不容易找到一份稍微好点的,又拿不到工资。在同伴的带领下,他拿着凶器向路人伸出了手……

  案件五:菲菲原本有一个幸福的家庭,但有了钱后的父亲却抛弃了她们母女。母亲为了菲菲上学四处打工,母女二人经常为生活的艰难抱头痛哭。一天,菲菲看见一辆停着的摩托车车筐里有个皮包,她想包里一定有钱,有了钱就可以减轻母亲的负担,她看四处没人就第一次伸出了手,走上了犯罪的道路。

  ……

  令人揪心的犯罪数据

  未成年人犯罪问题是当前社会的热门话题。从浙江省未成年犯管教所收押未成年犯情况看,2004年收押人数比2003年增加了1.5倍,2005年在2004年的基础上又增加了20%。

  根据浙江省未成年犯管教所研究室提供的资料显示,目前该所新收押的未成年犯呈现以下九大特点:

  一、暴力犯罪占75%以上。主要是以故意杀人、故意伤害、抢劫、强奸、聚众斗殴为主。

  二、三人或三人以上团伙犯罪占75%左右。

  三、在校生犯罪占犯罪总数的20%左右,犯罪未成年犯中辍学的未成年人和初中段学生成了犯罪的主体。

  四、案件发生时,犯罪者与受害者都是同案、朋友等熟人占40%左右。

  五、犯罪者来自单亲家庭的约占25%。

  六、受同案、朋友影响、教唆去打架、敲诈、抢劫占案件总量的50%至60%。

  七、犯罪手段更加残忍。公然抢劫、强奸或者杀人、重伤害犯罪比例在逐年上升。

  八、侵害财产和性的犯罪大幅增长。

  九、犯罪未成年人普遍缺乏起码责任感、道德感。平时玩世不恭、无所畏惧、寻衅滋事。

  那么,究竟是什么样的动机让这些还未成年的孩子选择了犯罪?他们的成长背景及家庭环境又是如何?他们在实施犯罪时及入狱后,对自己的行为和后果又有怎样的认识?

  近日,记者来到了某省未管所,走访了那里的几个未成年犯,试图了解在他们身上发生的一切。

  令人惋惜的未成年犯们

  去浙江省未管所采访的那天风和日丽,天空格外蓝,不远处就是安静的民居,孩子们穿着整齐的服装在操场上训练。要不是几米外的高墙电网在不断提醒着你这是监狱,你会很容易地认为这些孩子是正在军训的中学生。

  印象中的囚犯都有着囚犯该有的“凶狠”模样,但在未管所,映入眼帘的却是一张张清秀、稚嫩的脸庞,与印象中的“凶狠”完全挂不上钩。而正是这些面带纯真的孩子,却犯下了法理难容的过失,在犯罪道路上一度“冲锋陷阵”。

  接受我们采访的三个孩子,一个16岁,两个17岁,入所前都是高中生。

  肖文,男,16岁。2005年5月因抢劫罪被判入狱11年。

  虽然在操场上见到了很多面目清秀的孩子,但见到肖文的那一刻还是让我们吃了一惊。这个孩子长得异常干净和斯文,可以说完全是一张传统意义上好学生的乖巧面孔。肖文是家中的长子,还有一个妹妹。爸爸妈妈长年在外做生意,家境很富裕。妈妈对他非常严格,但也只能靠电话遥控管教,平时生活都是靠外公外婆照顾。“小时候成绩很好,就是有些贪玩。”肖文说,“上了初中以后,外公外婆很会唠叨,我觉得很烦,不想听他们的。”于是他开始逃学,并认识了社会上的一些朋友,和他们一起溜冰,玩网络游戏“传奇”,最严重的一次连续逃学7天,被学校严厉处分。

  “身上的钱花完了就去抢,那时候我根本不知道这是抢劫,觉得这很好玩,坐坐霸王车顺便问他们要点钱,根本没意识到这是犯法的。”肖文说这些的时候语气低沉。被逮捕的时候,肖文总共抢劫了11次,同伙作案的全部被判了刑。

  肖文谈吐流畅,表达能力很强。记者问他是否责怪自己的父母对他疏于管教时,他沉默了很久,镇定地回答我们:“没有。都是我自己不好,我现在也很后悔。爸爸妈妈每个月都来看我,他们希望我好好改造。”

  徐江,男,17岁。2005年5月因猥亵妇女罪被判入狱2年。

  徐江出生在杭州一个小康之家,母亲是一名会计。亲生父亲在他9个月时去世,他对父亲基本上没什么印象,至于继父是什么时候到他家的他也不清楚,“那时候太小了,根本不记得。”徐江说,“妈妈对我很严格,平时晚上不回家都会追查。”

  2005年3月的某一天,一群学生殴打另一名女同学,徐江也被同学拉了去。“他们把女同学衣服裤子都脱掉了打,我只是事先参与议论了几句,没想到也是犯罪。”徐江说这些参与打架的学生都是他认识的,平时自己也经常打架什么的,也没有什么事,没想到这次这么严重。整个采访过程中,他的情绪一直很激动,好多次都哽咽得说不出话。“我不知道以后会怎么样,现在每天都后悔,我对不起我的妈妈。”记者试图去了解一些他继父的情况,但他对此一直保持沉默,不愿提及。

  汪伟,男,16岁。2005年11月因抢劫罪被判入狱8年。汪伟说他从小就不爱学习,是出了名的捣蛋鬼,老师也不管他,最好他不要去上课,出去打打篮球,免得影响其他同学。汪伟的父母都在外省做生意,小时候是外公外婆照顾他生活,自从上中学后,就是一个人自己照顾自己。他说爸爸妈妈从小就很宠爱他,要什么给什么,成绩不好也不责备,希望他将来也跟他们一样经商。

  父母给了他足够的零用钱,他平时也就大手大脚地花,花完了也不向父母要,“跟朋友一起去抢,觉得那样特别刺激,很爽,像电视里的一样,特别酷。”汪伟终于因为持刀抢劫而被逮捕。他一直强调着自己不后悔做过的一切,但当我们问他被他伤害过的人的情况时,他的眼里闪出了泪花:“我伤害了别人,心里特别愧疚,应该受到惩罚。”

  “你怨恨你的父母吗?”记者问他。

  “不怨恨,他们赚钱也是为了我。我挺想他们的,他们一年最多也就回来一次。”汪伟说。

  诚然,造成这些孩子犯罪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但在对众多案例的调查与分析后我们发现,缺乏家庭的监管与温暖是他们走上歧路的重要原因。

  形形式式家庭问题引出的未成年人犯罪

  在对未成年人犯罪这样一个异常沉重的话题进行探讨时,我们也看到引起未成年人犯罪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法制教育的缺失、社会教育的漏洞百出都是造成未成年人犯罪频发的原因。但剖析未成年人的犯罪,我们不难发现,家庭问题,尤其是家庭教育存在的缺陷是造成这种局面的重要原因之一。家庭一旦出现问题,家庭教育出现偏差,就会给孩子造成无可弥补的伤害,严重的,就会让孩子走上歧路。

  父母离异,子女受害。社会变迁使得离异家庭逐年增多。在未成年犯家庭情况统计中,离异家庭子女一般要占二十二至二十五个百分点。离异容易使子女生活上抚养、照料不易落实,管理上容易失控。萧山杀人碎尸案5名犯罪嫌疑人中3人来自离异家庭。

  家长溺爱、粗暴,容易使子女走向反面。溺爱容易使子女变得娇惯、任性、自私。粗暴教育靠打骂来驯服子女,容易使子女用野蛮、暴烈甚至残忍的手段来对付同龄人。这就是当今社会校园暴力在发展,惊人惨案断断续续、不断出现的重要家庭原因。

  靠祖辈抚养的子女容易出事。经商、办厂家庭子女不缺钱,缺的是有效的管理和科学的教育。而仅仅靠文化水平基本处文盲、半文盲的爷爷奶奶、外公外婆又解决不了。这种情况主要发生在沿海富裕地区的农村。子女长期失管、失教,放任自流。这些孩子在社会上花钱如流水,学习不努力,经常结伙在社会上游荡、惹是生非,容易引发犯罪。

  父母残疾或一方死亡的家庭,子女由于缺乏家长监护、教育,容易引发犯罪。这些家庭事实上父母缺乏管理、教育能力。一般情况下家庭生活又比较困难,子女生活、学习中困难又比较多。子女学习、生活处于放任状态,容易在不良因素影响下走向犯罪。

  贫困地区向富裕地区流动过程中,未成年人容易引发违法犯罪。浙江的未成年人犯罪占总数55%的是外省来浙务工人员子女。浙江本省又是相对封闭的山区、农村进城务工人员子女犯罪比例较高。这些孩子进城务工遇到的困难多、矛盾多,家庭保护基本落空,表现出适应性差,容易引发犯罪。例如近日一名初二辍学学生从宁夏贺兰山区来浙江打工,坐了两天两夜火车,到金华已身无分文,饿了一天。最后,跟着一位在老乡在光天化日之下持刀抢劫,沦为罪犯。

  思考·责任·建议

  那么,作为子女的监护人,父母在子女成长中究竟应该承担什么起责任呢?这个问题我国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婚姻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妇女儿童权益保障法》等多部法律已作了明确的规定。《未成年人保护法》还单列了“家庭保护”一章。父母在保护子女健康成长中的责任主要体现在抚养、管理、教育三个方面。这三个方面任何一项欠缺都容易引发子女违法犯罪。

  首先,要按成长规律开展教育。从儿童到少年、青年是人成长、发展、变化最快的时期,这个时期子女生理、心理发生重大变化。家长对这些成长规律知之甚少,想怎么教就怎么教,想怎么管就怎么管,必然导致子女的反感、逆反。一旦出现违法犯罪事实,家长往往感到既委屈,又不理解。

  其次,要从法制的角度来看待父母的责任。国家把依法治国作为一种基本国策,把依法行政作为对一名公职人员的基本素质来要求。那么依法保护子女,理应成为父母的一种法定责任。我们习惯上把父母对子女放任当作不负责任来看待。从法治理念看,应该是不负法律责任。上面已经讲到这些父母的责任是多部法律规定的。

  再次,要营造和谐的家庭氛围。家庭氛围对子女成长起的作用至关重要。夫妻恩爱、尊老爱幼、老少同乐,子女心理健康状况就好,情感就丰富,人格就健全。心理、情感、人格都是子女成长中的重要因素。社会发展越快,矛盾、冲突越多,和谐家庭氛围对子女成长中的影响就越大。

  预防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保护青少年健康成长,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而不只是教育部门和政法部门的事。我们每个家庭、每一个人都有责任。为人父母,以下三点务必牢记。

  1.确立正确的育人观。子女成长德为先,全面发展这是个科学的道理,一些家长并没有真正领会。事实上应试教育在目前我们的社会上还大有市场。千千万万家庭都去挤名校这座独木桥。最后导致大量升不上名校的子女失落、自卑,甚至自暴自弃,最终影响到子女一生的发展。德育素质在子女一生成长将会起至关重要影响,而父母的育人观往往关系到子女成长是否顺利。

  2.注重自身的形象。父母言行对于成长中的少年儿童影响十分深远。处于生理、心理快速发展中的少年儿童,学好很容易,变坏也很容易。在未成年犯家庭普查中,父母赌博、看黄色书刊、打架闹事,干损人利己等事,子女看在眼里记在心里,潜移默化影响的结果,容易使他去尝试父母曾经做过的不良做法。

  3.学习科学的育人方法。不少父母反映子女大起来了厌烦父母,有什么秘密也不愿与父母讲,背着父母又会去干一些让父母吓一跳的事。这就要求父母通过学习了解子女的成长规律,掌握他们成长中的特点,按内在规律办事,这样才会使两代人沟通得起来,互相信任、互相鼓励、共同成长。只有父母不断学习,才会懂得孩子心理活动规律,才能把话讲到子女心里去,才会使父母真正成为子女的良师益友。

  (为保护未成年人权益,文中涉及的人名均为化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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