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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让校服成为领导牟财的工具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6月19日 04:19  红网 

  据6月3日《扬子晚报》报道,前天上午,家住连云港市连云区一名居民向本报投诉,称该区的新港实验学校竟然对六年级的小学毕业生突击发新校服,而这些小学生还有不到一个月就要毕业了,毕业前突然每人发一套新校服,这让他们家长很难接受。

  据这名给本报来电的家长称,给六年级的学生发校服是学校突然提出的,其过程也非常迅速。虽然目前还没有收钱,但这笔校服费家长肯定是要掏的。学生都快毕业了,学校突击发校服到底是为了什么?还要求“六一”儿童节那天,所有的学生都必须穿新校服上学?我想,明眼人一眼就能看出其中的“猫腻”——充分利用最后一次儿童节的时机,利用校服做工具来牟财。

  中小学生统一着装的目的是加强学生的思想品德教育,增强学生的集体荣誉感和组织纪律性;有利于培养学生的日常行为规范,体现学生精神风貌,树立良好的学风、校风,使学生的身心健康得到社会的保护与监督;有利于遏制学生在穿着方面互相攀比的不良现象,减轻学生家长的负担。然而,现实中的校服完全变了味——有些领导借订校服之名,行乱收费之实,频繁为学生订校服,从而牟取利益。比如,海南三亚大部分中小学校均强制学生购买校服,有的学校甚至要求学生一年购买4套校服。(2005年3月15日新华网)一个高中生说,他从初一到高二总共买了20套校服,每套校服从50多元到120多元不等。难道这不是浪费吗?

  学校频繁添置学生校服,既增加了那些家境不好家庭的经济负担,也让人产生校风不正之嫌,同时,也使老师们背上了乱收费的“罪名”。教育主管部门三令五申不准乱收费、学校领导也经常告戒老师们不准乱收费、不要向学生推销资料……然而,有些教育主管部门、学校领导却利用自己的职权向学生推销报纸、学习资料、订校服等等,并从中提取巨额回扣,虽然有的还声称本着“自愿”的原则,可是,有几个不是强制性的的“自愿”?学生不交行吗?如不穿校服,学校就不准孩子进校门。教辅费虽说是签名自愿交纳,但老师说这是教育主管部门推荐的教辅书,以后上课要用、考试要考,所以学生不得不交。

  每次的收费都是经过老师之手,很多家长都认为,钱是让老师收去了、进了老师的腰包,其实不然。老师只是一只乱收费的“替罪羊”罢了。俗话说,其身正,不令则行;其身不正,虽令不行。有些教育主管部门、学校领导都不从自我做起,还怎么要求自己的下级不乱收费?这也许就是近几年教育乱收费屡禁不止的缘故吧!

  笔者建议有关部门能查查新港实验学校突击发校服的目的到底是什么,查查“突击发校服”到底是谁的决定,尽快给学生家长一个满意的答复。否则,类似事件还会再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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