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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落实中小学暑期安全工作严防溺水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6月19日 04:22  新闻晚报 

  暑期是中小学生溺水、交通事故和公共卫生突发事件的集中发生期,昨天,市教委转发《教育部关于切实落实中小学安全工作的通知》,为严防溺水,教育部要求中小学生要做到“四不游泳”,尤其是同伴溺水后应呼喊大人去救,而不宜盲目营救。

  夏季来临,各地已经进入暴雨、雷电、洪水、台风、龙卷风、泥石流、山体滑坡等灾害高发期,同时也是中小学生溺水、交通事故和公共卫生突发事件的集中发生期,各部门要落实中小学安全工作的各项防范措施,确保广大中小学生的生命安全。

  据悉,今年暑期,上海将继续开展中小学生“人人运动、学会游泳”活动,计划在今年实现10万名青少年学生学会游泳的目标。但随着夏季来临,中小学生发生溺水事故也进入高发期。

  为了严防溺水等意外事件的发生,教育部要求集中开展一次对中小学生游泳安全的教育。要特别教育和引导中小学生在上学放学路上、节假日期间学生脱离学校和家长监管时段,做到“四不游泳”,即:不在无家长或老师的带领下私自下水游泳;不擅自与同学结伴游泳;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护人员、无安全保障的水域游泳;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尤其要教育中小学生,在发现同伴溺水时应立即呼喊大人去救,不宜盲目下水营救,避免发生更多伤亡。

  教育部门特别提醒,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在暑期组织学生夏令营或组织教师外出旅行时,一定要制订各项安全预案,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确保师生安全。

  各中小学校要在暑假前集中开展一次对中小学生的“防溺水、防雷击、防触电、防中暑”的安全教育;通过“开一次安全教育班会、写一篇安全防范心得、寄一封家长告知书”的“三个一”宣传教育活动,形成学校、家长以及社区等全方位舆论宣传与督促的环境,共同营造安全和谐的舆论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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