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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教育厅规范中小学艺术教育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7月16日 08:43  山西晚报 

  很多家长反映学校的艺术课没有校园特色,更多的是被社会上的各种比赛所左右,充满商业味道,且学生的表演也趋向成人化。今天,省教育厅对中小学艺术教育做出了规范,遏止中小学艺术活动的成人化、商业化、校园文化庸俗化等不良风气。

  省教育厅要求,中小学校开设艺术教育课程,开展艺术教育活动要富有时代特征、校园特征、青春气息。任何部门和中小学严禁组织学生参与商业性艺术演出活动或商业性庆典活动,不得组织学生参加任何企业、媒体或其他社会团体组织的有收费赢利行为的艺术竞赛、演出活动。如有违反,将严厉处罚组织单位和个人,并通报全省。

  企业、媒体、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举办的艺术竞赛、演出活动,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原则上不挂名主办,学校更不能硬性组织学生参加活动。如果确实需要参加,需要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备案。

  另外,学校不得组织学生参加社会艺术水平等级活动,各类社会艺术水平等级考试不得作为学生升学、奖励的依据。严禁中小学生进入“未成年人不宜”的娱乐活动场所,教育行政部门将积极与公安、文化、城管等部门加强联系,保证中小学生娱乐活动健康向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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