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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生打闹成骨折学校和同学成被告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7月17日 09:20  现代快报 

  “我女儿小小年纪就小腿骨折,身心都受到伤害,她的同学和学校都有责任。”铃铃的母亲说。几个月前,铃铃在课间和同学玩耍时,不幸小腿被撞骨折。目前,铃铃的同学、校方都成了被告。

  追逐打闹撞成骨折

  今年4月底的一天,南京鼓楼区某小学六年级一班跟往常一样,下课后同学们在一起玩耍。铃铃带了一本漫画书到学校,一下课她就拿出来津津有味地看起来。突然,两个小男孩顽皮地把漫画书抢走。铃铃说:“你们快把书还给我。”两个男孩逗她说:“就不给你。”

  铃铃急得大喊大叫,两个小男孩拔腿往外跑,铃铃就跟在后面追。男孩们跑出了教室,铃铃就追出了教室。就在这时,同是六年级一班的女孩晓雨正从外面跑进来。两个女孩重重地撞在了一起。铃铃因为身体瘦小,顿时倒在地上不能动弹。老师把铃铃送到医院,检查发现她小腿骨折,至少要休息三个月。

  告了同学又告学校

  “两个男孩有责任吧?那个女孩晓雨也有责任吧?在学校出的事情,学校也有责任吧?”铃铃的母亲又气又心疼。铃铃在医院治疗期间,家长就找到学校,校方表示,学校管理方面没有任何问题,不愿承担赔偿责任,但愿意派最好的老师免费给铃铃做家教,让铃铃在养伤的时候不落课。但是,铃铃的家长对此并不满意。

  铃铃的家长还找到两个男孩的家长和女孩晓雨的家长协商此事。但是,他们都认为自己的孩子没有过错,“孩子们在一起玩,碰碰撞撞是难免的,而且这是铃铃自己在奔跑时撞上人的,她自己撞成骨折了只能自己承担后果。”

  多次协商没有结果后,铃铃的家长决定上法院解决。于是,两个男孩、女孩晓雨以及学校都成了被告,他们一共面临两万多元的索赔,其中包括7000多元的家教费。铃铃的家长认为,两个男孩是事情的起因,那个女孩是直接的原因,而学校有管理不当的责任。

  孩子都不敢玩了

  现在已经放暑假,铃铃已经在家养伤养了几个月,落下了这么多课,她连期末考试都没有参加,上初中的问题也拖着没有解决。而在铃铃回家休养的时间内,两个男孩和女孩晓雨都变得“乖”了很多,他们下课时总是慢慢地走,再也不敢奔跑玩耍了,他们的家长对此也很担心。

  江苏维世德律师事务所的唐岩律师说,对于此类校园人身损害案件,一般来说都是各方分担责任的。小学六年级的学生有一定的自我保护能力,应该注意自身的安全,在本案中,铃铃自己要承担一定的责任。同时,女孩晓雨和铃铃相撞是个意外,晓雨也有一定责任。两个男孩虽然是事情的起因,但是他们和铃铃的受伤没有必然联系,他们应该有细小的责任。另外,学校是否有管理上的缺陷,还要看校方有没有尽到告知、看管等义务。

  唐岩表示,此类案件最好是几方好好协商解决,因为孩子毕竟都是天真的,如果最后剑拔弩张到法院打官司,很可能对孩子的心理造成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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