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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游防沉迷系统遭玩家戏弄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8月09日 08:31  深圳晚报深圳晚报 

  自7月16日正式启用后的防沉迷系统在叫好和质疑声中再次受到了检验,这个旨在防止未成年人“上网成瘾”的系统甫一推出,便受到了玩家的“戏弄”,在其背后,利益之手正在使这个系统的权威和“真正效果”接受着尴尬的考验。

  由此而衍生出的未成年人似乎正在成为一个庞大的市场,各式各样的求购身份证信息帖子比比皆是。甚至连一向冷清的百度“身份证”贴吧火速蹿红。而同时,法律存在的空白使这些获利途径是否违法一时难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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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人身份证资料每张30元

  自7月16日正式启用后的防沉迷系统在历经半月之余,在叫好和质疑声中再次受到了检验。但颇让该系统尴尬的是,由此而迅速催生出了一个利益市场。显然,隐藏在背后的高明玩家们将眼光瞄向了未成年人这个“诱人的蛋糕”。而其之间的利益链条并非复杂,他们就是靠提供成年人身份而赚钱,比如,成年人身份证注册游戏资料每张就要30元。而这些需要让过足“网瘾”的未成年人“乐此不倦”。

  在南山大道附近等几处黑网吧内,记者对此进行了调查。这些网吧隐藏在一些小店之内,里面拥挤狭小,厚厚的帘布将外面隔绝开来,室内空气浑浊难闻。由于正值暑假,在这个没有名字的网吧里出现了10多个看似孩子模样的“未成年”学生。记者询问其中的叫刘洋(化名)的同学,他告诉记者父母平时都在上班,没有时间去“陪”他,所以就到了网吧里来玩,他还说,网吧里的大部分都是他们一个学校的。

  看记者盯着刘洋正在玩的一款“魔兽世界”,记者问,“你玩这款游戏多长时间了?”他看了记者一眼说,“从早上到现在已经6个多小时了吧。”记者随后问,“那你知道防沉迷系统吗?连续5个小时网游系统就会强迫你下线的,你怎么能玩到6个多小时啊。”

  刘洋笑着说,我们经常玩游戏,当然懂得现在启用的防沉迷系统,但要规避这个系统的限制还是有办法的。看到记者疑惑不解。他说,其实很简单,他从网上购买了一个成年人的身份证注册游戏的资料,花了30元就搞定了,这样就解除了后顾之忧。

  他还告诉记者说,在这个网吧的其他的几个同学也是这样做的。对于他是如何购买到的信息资料,刘洋说,网上有不少出售一手身份证的信息。后来他就用QQ与对方取得了联系,从而达成了这个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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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网上“钓”卖主

  同时,一向冷清的百度“身份证”贴吧火速蹿红,各式各样的求购身份证信息帖子比比皆是。记者通过搜索看到,这些贴吧里,只要输入出生的“生日”,就会跳出上百个成年人的身份证信息资料,而这些资料只要输入到“防沉迷系统”就会使未成年人“绕过”该系统的限制变得畅通无阻。

  与这些求购帖频繁出现相呼应的是,诸如“大量出售一手身份证扫描件!”“收购成人身份证信息”这类买卖帖的跟帖火爆。根据网上留下的信息,记者联系到了一个网名叫“飞雪无域”的身份证扫描件卖家,他的QQ签名上正大光明地打着广告:“扫描件30元一张,量多的可打折。不重复出售,每张都真实存在。”

  记者自称是征途的未成年玩家,急需一成年人身份证注册游戏资料。“飞雪无域”说:“每张30元,量大优惠,买单张不打折。”

  “现在生意好,身份证搞不到,所以价格降不下来。”为了表示做生意的诚意,“飞雪无域”发来张图片,上面整齐地排列着近百张身份证。“我这边身份证多着哪,不用担心是假证件。放心,这些身份证都是民工的,不用担心他们玩网游。”

  见记者仍犹豫不决,“飞雪无域”连续发来几条消息:“你上周来,价格还便宜着,16日一到一下子就涨到了10元,这两天一下子就到了30元。再不买过几天说不定还要涨。”

  部分网吧的经营者似乎也看到了这一块生意巨大利益。记者发现,个别网吧竟然把广告做到了网上:“办包月卡,可送成年人身份证信息资料。”

  除了买卖成人的身份证信息,更有卖家直接出售成年玩家的账号获利。这些账号动辄两三百元,最贵的在一两千元,但其浏览量和成交量却并不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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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防沉”缺陷催生生意经

  旨在解决未成年人“上网成瘾”的防沉迷系统从开始酝酿到正式启用,其自身的“真正”效果一直处于舆论中心,尽管其积极作用得到了社会的肯定,但饱受争议的弊端便在防沉迷系统启用伊始显露出来,由此而使那些隐藏在背后的玩家们看到了“门道”,防沉迷催生出“生意经”,他们靠提供成年人身份而赚钱。

  在记者采访中,多个网络界人士对该系统的实际效用存在颇多看法。长城网吧一位姓冯的管理人员告诉记者,未成年人完全可以利用成年人的身份证信息注册来绕开防沉迷系统的“壁垒”,这对于他们来说一点都不困难。只要未成年人用一个有效的成年人身份证信息注册游戏,不管这个身份证信息是买来的,还是偷来的,运营商能做的只是把玩家注册时提供的身份证号与公安部门身份证系统进行核对,因此只要是有效号码都可以通过验证。

  冯先生说,如果用其他成年人的身份注册系统游戏,防沉迷系统就只能识别身份信息,而无法区分实际上网的“操手”,这为那些利用提供身份证信息牟利的人留下了空间。

  对此,金山软件有限公司西山居游戏工作室副总经理沈烽亮说,任何的技术都不是完美的,防沉迷系统也是这样,在启用的开始确实存在着很多弊端。他对此也感到很无奈,沈烽亮说,他们也和其他运营商商讨过这个问题,但一直没有找到更好的解决办法。他说,这种情况在国外也时常出现,比如韩国,他们也没有做出过有效的防范措施。“这也需要公安机关的配合。”他说。

  律师观点

  获利途径是否违法难定

  为未成年玩家提供各种获得成年玩家身份的方法,以此获利的行为是否违法?广东竞德律师事务所丁跃峰律师认为,“无论是《居民身份证法》还是《刑法》,目前都没有对买卖个人身份证信息做出禁止。买卖身份证复印件或信息,也只能从其获得这些信息的渠道上追究其是否合法。如果是不征得他人同意,私自买卖他人身份信息,那么是一种侵犯别人隐私权的民事侵权行为,但并非刑事行为,因此无法对网络卖家做出刑事处罚。”

  丁跃峰说,如果是盗用成人玩家的账号以此躲过防沉迷系统,那么这种行为就是违法的,构成了盗窃罪,应当追究其责任。至于出售盗号的卖家是不是违法,目前的法律很难认定。

  他说,从行政责任来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七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处十日以下拘留,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一)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证或者使用骗领的居民身份证的;(二)购买、出售、使用伪造、变造的居民身份证的。法律并没有具体规定冒用他人身份证信息的处罚,但是根据立法的原则,身份证信息属于身份证的一部分,身份证是身份证信息的载体,冒用他人的身份证信息应等同于冒用他人的身份证。因此冒用、买卖身份证信息是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身份证法》的,应该受到行政处罚,承担行政责任。

  从民事责任来说,如果是不征得他人同意,私自买卖他人身份信息,显然那是一种侵犯别人隐私权的民事侵权行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140条规定,以书面、口头等形式宣扬他人的隐私,或者捏造事实公然丑化他人人格,以及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他人名誉,造成一定影响的,应当认定为侵害公民名誉权的行为,按照侵犯名誉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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