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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教育:到底该由谁负责

  作者:金奎喜(浙江泽大律师事务所 律师)

  2006年8月中旬的一天,正值暑假,小学生芳芳随亲戚到某市动物园游玩。动物园里众多的游乐项目让芳芳这个农村的孩子大开眼界 ,兴奋不已。亲戚带着芳芳尽情地玩,芳芳玩得忘了累,忘记了天气的炎热。转眼已到了吃中午饭的时候,亲戚要芳芳待在原地等着,自己去买些冷饮和食品就回来。亲戚走后,芳芳一个人在动物园跑马场边上观看,由于看得入迷,她不知不觉中走进了跑马场,奔跑而来的马一下将芳芳踢倒在地,芳芳顿时感觉腹部痛得受不了。后经医院诊断为肠穿孔、腹膜炎。手术后,芳芳在医院住了十来天,共花去医疗费近万元。后经法医鉴定,芳芳的伤情已构成10级伤残。

  此案发生后,当地有关部门及时进行了调解。在调解过程中,动物园认为,跑马场是个体业主承包的,双方有承包协议,一切后果应该由承包人负责。跑马场承包人认为,这名女孩是跟随亲戚进来的,是她的亲戚看管不力,导致她一人擅自进入马棚才引发事故的,应该由其亲戚承担监护不力的责任。由于各方争议较大,调解没有成功。后来,芳芳把动物园和跑马场一起告上了法院,要求赔偿各项损失近5万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芳芳应该把其亲戚作为共同被告,但由于芳芳的父母放弃追究,故对芳芳的亲戚应该承担的责任,法院将通过减轻被告的责任来冲抵。作为经营场所,被告跑马场在管理上存在漏洞,应对芳芳的损害后果承担大部分的责任,动物园提供场地给跑马场,以此收取租金获利,应与跑马场一起承担连带责任。

  该案提醒我们,大人带孩子去公园等游乐场所游玩时,一定要注意安全,也一定要保存好门票,因为门票是事故发生后追究责任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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