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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华文教育的阳光播洒向侨胞少儿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3月12日 08:01  浙江在线 

  在世界各地,都有着中国华侨的身影。他们在异乡生活,生根发芽。全国人大代表吴子婴是浙江代表团中惟一一名归侨代表。有着留洋经历的她,感受到华侨华文教育的不足。因此,她向大会提交了一份关于向国外派遣海外华文教育志愿者、支持海外华文教育的建议,希望以此来支持华文教育事业发展,传承和弘扬中华文化。

  讲述:海外华文教育的缺失

  2004年,我国开始在海外设立以教授汉语和传播中华民族文化为宗旨的“孔子学院”。目前已在64个国家和地区建立了210所孔子学院,并已先后向42个国家派出近4000名志愿者教师。这是国家在海外华文教育上一个重大举措。

  同时,在海外,有一批有强烈民族责任感的侨团和侨界有识之士,把满腔热忱投入到创办华文学校当中,出钱出力、无私奉献,使海外华文教育呈现出良好的发展趋势。据不完全统计,仅由浙籍侨领参与创办并主要吸纳浙籍侨胞子弟就读的海外中文学校有100余所,每所规模在30~500人不等。

  但事实上,吴子婴发现,这些学校普遍存在供需矛盾尖锐、办学经费不足、教材紧缺、师资力量不足等困难。“浙江籍侨胞叶玉兰创办的马德里中文学校、吴朝平创办的柏林华德中文学校,是其中规模较大的华文学校。两校分别有学生340多名和320多名,教师及行政人员却分别只有15名和11名。规模较大的中文学校师资配备尚且如此,其他学校的情况便可想而知了。”吴子婴说。

  此外,欧洲各国华社创办的中文学校也是这样的情况,“任教老师以兼职为主,高水平的不多,大部分汉语基本功不扎实,未经过系统的教学培训,有些双语能力又缺乏,导致教学水平不够理想。”

  呼吁:让华文教育的阳光播洒到侨胞少儿身上

  吴子婴认为,海外华文教育是义务教育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义务教育法》明确规定,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适龄儿童、少年,依法享有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根据《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规定,华侨是指定居在国外的中国公民。

  仅从去年浙江省侨情调查情况来看,浙江籍侨胞中,华侨占绝大多数,加入当地国籍的华人只是少数。因此,这些华侨中的学龄儿童、少年,本就属于义务教育的对象,应该享有义务教育的权利。

  “温家宝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了‘在全国城乡普遍实行免费义务教育’等促进教育公平的重大举措。然而,义务教育的待遇并未惠及到海外侨胞学龄少儿群体上。为传承中华文化、凝聚侨心,我们完全有责任、有义务、有条件、有能力把义务教育的阳光播洒到海外侨胞少儿身上,让海外侨胞的孩子们也上好学。”吴子婴呼吁。

  建议:向海外派遣志愿者并给予良好待遇

  吴子婴提出建议,一方面各级政府把海外华文教育专项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同时应当加强海内外学校之间的校际交流,采用国内名校与海外中文学校建立对口联系的方式。通过一对一的帮扶,推动海外中文学校的发展。招募方式以自愿报名与组织推荐相结合,并进行公开选拔。志愿者的在外服务时间可为一或两年,服务期满后,仍返回原单位工作或返回原籍。

  吴子婴设想,华文教育志愿者的待遇,可参照援藏等相关政策,保留外派在职教师的公职及工资、社保等待遇。鉴于志愿者的工作属社会奉献行为,在志愿工作期间没有薪酬的情况,为保障志愿者在海外的生活,可由政府给予志愿者基本的生活津贴,并由海外中文学校负责住宿安排。对于在毕业生中招募的志愿者,服务期满后,优先提供就业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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