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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少年强制义工是否可行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3月19日 07:30  南方日报 

  “为了培养中小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和爱心,应该将做义工作为升学的硬性标准纳入相关教育法规。”全国人大代表、海南省农垦总局局长王一新在接受媒体采访时如此表示。

  青少年儿童今日是祖国的花朵,明日是国家崛起的希望。我想谁也不会否定这种说法,只是依然不得不感叹一句,现在的青少年被希望完成的素质修养着实不少。继已经敲定的“京剧进校园”之后,宋祖英等21位文艺界的政协委员联名建议,在小学开始设置繁体字教育,将中国文化的根传承下去;现在王代表则开始关注中小学生的社会责任感问题。看来,真的凡事都“要从娃娃抓起”了。但是另一方面,功课作为孩子的主业却没有因为这些素质提高教育的出现而有丝毫松动的可能,他们还是得去挤过分数的独木桥,将来再挤进浩荡的“人才”大军。现在的孩子可真不容易。

  话说回来,王代表提出要培养中小学生的社会责任感与爱心,绝非杞人忧天,社会责任感的缺失在当今社会确实普遍存在。只是,具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这仅仅是中小学生才需要具备的素质么?只提“从小抓起”是否存在明显的“撇清关系”之嫌?———小孩是小孩,大人是大人。成人这一利益既得群体难以撼动,就回头找孩子入手。因此,有网友甚至嘲弄:“不做义工不许当代表。”这话虽少不了抬杠的意味,但是却一针见血地道出了不少人心中的疑虑,既然可以强制要求中小学生做义工,为何就不能强制其他人?

  王代表提到,从国外的情况来看,做义工并不只是大人的事。在美国,六七岁的孩子就可以为社区服务。那么,何谓“义工”?义工是指人们基于良知、信念和责任,志愿贡献个人的时间及精力,在不为任何物质报酬的情况下,为改善社会服务,促进社会进步而提供的服务。义工的最大前提在于其自愿性,愿意无偿贡献力量于社会、回报于社会。“不能毕业”这种裹胁强烈威逼色彩的语言,首先就违背了作为义工的初衷。那么,意图通过义工教育提升社会责任感和弘扬爱心的愿景就无从谈起。

  在我国,义工制度的缺陷与薄弱毋庸回避。这次南方遭遇罕见的冰雪灾害天气,便凸显非政府组织在危机处理中的力不从心。人们不是缺少爱心,而是欠缺将爱心传递的途径。积压在货仓内一批又一批无法顺利送抵灾民手中的物资,还有一群群心系灾民却又不知道应该从何入手工作的义务工作者,这无不反映出义工团体组织架构的松散、经验的不足,以及在迅速组织有效力量上的捉襟见肘。我国义工组织现状无法与国外相比,这种现状的改变又岂是通过一群青少年的强制参加能改变的?国情之巨大区别,又岂能盲目进行跟风攀比?笔者并不反对青少年参加义务工作,但这只能建立在我国已有健全的义工制度保障,并且志愿者自愿参与的前提下。很明显,王代表的建议并不具备上述的前提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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