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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名人士

  作者:[美国]马奎斯

  万万也没想到,我竟然成了镇上的知名人士,而且成名的原因既可笑又简单:我错把动物园的狮子当成狗,隔着笼子咬了它一口!

  真是天晓得!要是知道它不是我的同类,我才没那么大的胆子去惹它呢!

  我的主人叫哈罗德,外号“雀斑”,也算是远近闻名叫得响的人物。自从我和狮子那场交锋之后,他到处替我吹嘘,说我出身名门,血统高贵,心地善良,勇猛果断,弄得我几乎忘了自己一生下来差点冻死的遭遇,飘飘然地觉得自己似乎真的出身在哪家世代望族,自幼受过严格的擒拿格斗训练,所以才敢在兽中之王身上下口。

  更妙的是,雀斑因此成了他的同伙们羡慕的人物,认为像他那样满脸苍蝇屎的家伙竟然拥有我,真是太幸运啦!

  不过我要说句公道话,雀斑得到这种荣誉是当之无愧的。作为一条狗来说,全镇找不到比他更好的主人了。在和他年龄相仿的伙伴中,论打架、论爬树、论摸鱼……我尊敬的主人都首屈一指。再说,他对我更是嘘寒问暖,关怀备至。

  我刚才说过,我荣升知名人士之列,十分突然。昨天,我只不过是哈罗德家的一条不起眼的黄毛狗,每天躲在厨房门后等着胖厨师赏赐一块肉骨头。白天,我常趴在老主人的杂货铺里打盹,尽量少弹下几个跳蚤。到了傍晚,故意在主人面前装模作样地逮几下老鼠。但是今天,由于我一时昏了头,瞎了眼,错把狮子当成同类,咬了它一口,我就摇身一变,成了英雄!这种身份的改变使我很不习惯,思想上没有充分准备,总之,一切都措手不及。

  这不,杂货铺门口汽车排起长队,老板应接不暇。使他伤脑筋的是,这些人并不是来买他的货物,而是纷纷提出几乎相同的问题:

  “买您这条狗要多少钱?”

  老主人抬起眼皮不耐烦地瞟了我一眼,我赶紧把眼紧闭,装作打盹,只听他说:“它是我儿子的,你们去问他吧。”

  雀斑当然不会卖我。汽车一辆一辆开走,我却暗自高兴,有人瞧得起我了,鸟枪换炮,今非昔比了。

  又是一件怪事,肉铺老板海尼最近每天早晨挺着又鼓又圆的肚子走二里多路给我送来正宗牛排,注意,是正宗牛排!不是残羹剩饭,连哈罗德先生都盯着看我大嚼牛排的样子。想当初,我悄悄在海尼的案下啃块骨头,都会遭他一顿臭骂。

  在咬狮子之前(说实话,我只是碰了一下它的尾巴,尽管如此,现在想起来还心有余悸),我见人就摇头摆尾,企图讨好人们和我的同类。现在,我成了知名人士,身价倍增,就不能像过去那样动作轻浮、说话随便啦。因此,在没有人的地方,我学着压低嗓子吼叫,以显示威风,既然是敢向狮子挑战的狗,岂能是等闲之辈!所以当海尼满脸堆笑送来牛排时,我先朝他低吼几声,然后装作一副勉为其难的样子几口把一大块牛排吞下。海尼见了简直是受宠若惊。我越是冲他低声吼叫,他给我送牛排就越送得勤。后来,许多人都来给我送美味佳肴,我几乎天天撑破肚子。主人也有收获,地下室存了一大堆骨头,估计也能卖个好价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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