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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升初”的歌德巴赫猜想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5月28日 09:16  北京晚报 

  “小升初”,成了每年四五月间北京市的一道令人瞩目的风景线,牵动千家万户。眼下,又有一批适龄儿童在家长的率领下,走进一个个特长测试的考场;家长整理好孩子的各种奖励证书、等待着小学的推荐和中学的遴选,接受命运的抉择。由于“小升初”游戏规则每年都有“新生事物”——今年是“推优”,这让抱着“老皇历”的家长颇感措手不及:失落、焦急、烦躁、不解的情绪弥漫。

  看不懂的

  “小升初”游戏规则

  在今年“小升初”游戏规则中,出现了一系列新名词。推优入学、分层推荐、综合评价、均等比例、差异比例、志愿优先、双向选择……至于“最优先”、“次优先”、“限制条件优先”的推荐层次,就像各种家用电器的说明书一样繁琐,不下点工夫,家长要把它解读明白,还真不容易!把上述游戏规则都操作利落,得下多少行政成本?让人摸不透、年年变化多端的“小升初”游戏规则,使“小升初”成了像歌德巴赫猜想一样的难题!

  今年“小升初”的做法,其要点有三。一是把学生加以甄别,在一些区挑出10%至30%的“优秀生”来,使他们享受被推荐进入“优质资源校”的权利;而其他90%至70%,属于“次等生”(至少比起“推荐生”次一等吧!)就得委屈点了,既然没有被“推优”,只能进入那些“非优质资源校”啦!第二,这种“小升初”游戏规则保障了“优质资源校”(其实就是“重点校”)的利益,让它们享受好的生源。第三,分梯队筛选推优资格,肯定会对学生今后升学的“准备”取向、对学校“培养”学生的取向产生不可低估的导向作用。比如会鼓励学生通过“荣誉”获取实现升学择校的功利目的,会鼓励学生瞄着当“干部”努力,因为它跟“推优”挂了钩。显然,“推优入学”是一种背离入学机会平等、扩大学校差异的走向;而且,对于中小学生的健康发展和中小学校均衡发展带来不利的影响。

  小升初“推优”

  不符合《义务教育法》原则

  基础教育的性质不是通过考试和选拔把学生分成两等,而是使全体儿童少年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义务教育的目的是使学生成长,而不是不断地把学生加以甄别(或者说评价)并且进而分类。《义务教育法》规定,“凡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适龄儿童、少年,不分性别、民族、种族、家庭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依法享有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并履行接受义务教育的义务”。请注意,是平等,而不是不平等;是有教无类,而不是有教有类。热衷于把学生分类的举措是对义务教育的扭曲,是对于学生身心健康发展的一种伤害。为了平等,《义务教育法》规定“促进学校均衡发展,缩小学校之间办学条件的差距”,规定“不得将学校分为重点学校和非重点学校”,“学校不得分设重点班和非重点班”,规定“不得以任何名义改变或者变相改变公办学校的性质”。

  因此,我们对于可能把学生在义务教育阶段“分等”的做法都应该持审慎态度。已经有教育专家对中小学评选“三好生”提出异议。把“三好生”做为学生“小升初”的依据进一步异化了它的功用。现在,“小升初”中又有一个“推荐生”浮出水面。有“推荐生”就有 “非推荐生”。这是不符合《义务教育法》的平等原则的。

  长期以来,我们习惯于把学生分类,动不动就根据分数高低和其他一些并没有科学界定的什么标准,把义务教育阶段的学生分为“好学生”和“差学生”。对于成长中的儿童、少年这种过早做出“结论”做法是不利的,也是不公平的。一位家长从自己孩子的成长中感悟到,“基础教育最重要的功能,乃是为孩子将来学习生存的技能做必要的铺垫,并非是让他们从小在考场上争夺,积累考试的经验”。

  其实,这才是教育的真谛。我们的教育体制和社会理念,却热衷于给学生排队,热衷于把学生分成三六九等,热衷于对学生的选拔与淘汰。在我们的重点校体制下,随着一部分学生“成功”地进入理想学校的同时,却不惜制造了一大批“失败者”!目睹这种对孩子(也包括家长)造成心理伤害和机会不公的情况无动于衷、还照旧做得很来劲,实在不能令人恭维!这也是目前存在的我们社会理念的偏失。教育尤其是基础教育,其功能绝不是甄别与分类,其目的绝不是选拔与淘汰;教育尤其是基础教育,应该从每一个孩子的个性出发,促其自由平等的生存与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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