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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一名7岁小男孩因先天弱智被亲生父亲杀害。昨天,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对这个丧心病狂的父亲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王忠被判处有期徒刑13年,并剥夺政治权利3年。
今年40岁的王忠出生于上海,技校文化程度,无业。他和妻子本来生活得很平静。2001年9月,他们的儿子小欣(化名)降临人世。但儿子的降生不但没能增添他们的快乐,反而打破了家里往日的宁静。因为,小欣被查出患有唐氏综合症,这种先天性疾病,将严重影响身体和智力发育。为儿子的病十分烦躁和压抑的王忠经常和妻子吵架,两人在2007年离婚,弱智的小欣跟随王忠一起生活。
离婚后,王忠不但没有给予小欣更多的关爱,反而把儿子当成累赘,甚至产生了杀害小欣的歹念。2008年3月5日晚,王忠用自行车将小欣载到郊区一处民宅,残忍地将年仅7岁的亲生儿子杀害。随后,王忠到派出所投案自首。
一中院审理后认为,王忠故意杀死儿子,已构成故意杀人罪。由于他自动投案的自首行为,可以从轻处罚。为此,法院作出了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