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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关村三小校长贪污案开庭审理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8月18日 06:57  法制日报 

图为: 8月4日,中关村三小的学生在北京奥运村升旗广场享受奥运带来的欢乐。第二天,他们的前校长王翠娟在海淀法院接受审判。

  8月5日,暑假中的中关村第三小学一片寂静。没有了以往放学时车水马龙的喧嚣,在北京闷热的天气中,中关村三小上空的空气也显得格外凝重。原本是假期,三小却在这一天召开了中层以上领导班子会。

  与此同时,气氛同样凝重的,还有距其不远的海淀法院。在这里,原中关村三小校长王翠娟等人贪污案一审开庭。与王翠娟站在这里受审的,还有原中关村三小其他4名校领导及工作人员。她们是原中关村三小副校长刘金玲、原党支部副书记张辉、原教导主任张晶以及原中关村三小的出纳李志平。除了涉嫌贪污外,刘金玲、张辉和张晶、李志平被以涉嫌故意销毁会计账簿起诉。

  尽管开庭当天,海淀法院的审理自始至终保持了低调,拒绝任何媒体和无关人员入场。但法庭外仍有部分三小的学生家长在“打听王校长的消息”,闻信而来者人数众多,但法院严格限制了旁听人数,每名被告人只允许有3名亲属进入法庭。

  早在今年1月,王翠娟就已被北京海淀区人民检察院逮捕。其时坊间传言,中关村三小校长王翠娟贪污1.6亿。时隔8个月,该案的开庭否定了外界的传言。王翠娟的确是以贪污罪被起诉,但检察机关认定的事实,是王翠娟与刘金玲、张辉等在没有经过“学校班子会”集体研究决定的情况下,组织部分学校工作人员及家属两次出国旅游,共花费账外资金57万余元,并以此作为涉案贪污的金额提起公诉。此外,王翠娟个人还因为私自决定购买与学校有关的一套拆迁房后转让获利6万余元,被检察机关以贪污罪追诉。

  据旁听人士称,当天法庭审理进度很快,中午12时许,法庭审理顺利结束,海淀法院宣布将择日宣判。

  王翠娟的代理律师对她的贪污罪名提出了异议。此外,刘金玲等人为何要销毁学校的会计账簿,这其中包含着怎样的隐情?这所“北京最好的小学”、“亚洲一流的小学”是否如外界所言,在赞助费上隐藏着天大的秘密?

  这些谜局,有待一一破解。

  用账外资金组织旅游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检察院在起诉书中指控,2004年8月,被告人王翠娟、刘金玲、张辉三人在未经学校班子会研究讨论的情况下,擅自决定组织学校部分班子成员、财务人员及家属共计14人前往南非好望角旅游,随行人员出国费用全部从学校账外资金中支付,共花费公款21万余元。

  之后的2006年1月,被告人王翠娟、刘金玲、张辉三人再次擅自决定组织学校部分班子成员、财务人员及家属等17人出国旅游,这次的目的地是美国夏威夷及西海岸,共计花费公款36万余元人民币,随行人员的出国费用同样全部从学校账外资金中支付。

  海淀区检察院认为,王翠娟三人利用职务便利,侵占了公共财物,已构成了贪污罪。同时,检方还强调,上述贪污赃款均未退赔。检方指控的另外一起犯罪,是三小原副校长刘金玲等人故意销毁会计账簿罪。检方称几名被告烧毁账目的严重行为,最终导致中关村三小账外资金收支情况无法查清。

  决定出国旅游程序是否合法,成为当天法庭争议焦点。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律师钱列阳、许昔龙出出庭为王翠娟作无罪辩护。辩护人当庭认为,《北京市中小学校长工作意见》第24条规定,校长对捐资助学的收入,有合理支配使用的权利。而中关村三小的账外资金主要是来源于捐资助学,作为校长的王翠娟,对账外资金是有使用权的。

  “所谓的班子会是一个不正式的称谓”,辩护律师说,《北京市中小学校长工作意见》第26条规定,学校重大问题要经过校务会讨论后作出决策,校务会议成员为校长、党支部书记、副校长、副书记和工会主席,校务会议由校长主持,并负责决策。在三个被告人中,事发时王翠娟任校长兼党支部书记,刘金玲任副校长,张辉任党支部副书记。校务会议的4名成员有3人参与了决策,按少数服从多数的议事规则,无论工会主席参加与否,都不影响决议的最终通过,是一个合法的议事程序。实际上,虽然该校工会主席郑国华没有参与决策,但却参加了两次旅游,“已以实际行动认可了出国旅游的决议”。

  王翠娟本人也在被告席上辩解说,中关村三小是实行“校长负责制”的学校,根据《北京市中小学校长工作意见》的规定,校长对教育骨干有实行奖励的权利,她本人与刘金玲、张辉是“校级领导”,有权决定以出国旅游的方式奖励为三小做出突出贡献的员工,决定假期出国旅游就是想激励一下她们,因为她们平时的工作实在太辛苦了,这种现象在各个单位都普遍存在。

  钱列阳和许昔龙律师认为,王翠娟等人组织的旅游,是一次公款消费行为,而贪污罪的犯罪对象是有形的财物,按“罪刑法定”原则,目前还不能将公款旅游以贪污论处,因此为其作了无罪辩护。

  收取“择校费”过亿元

  王翠娟的罪名让很多关注此案的人感到蹊跷。“如果仅仅是出国旅游,贪污了几十万元的公款,与外界得到的消息完全不相符。”一位熟知此案的人士对记者说。

  王翠娟出事后,民间的传言,全部围绕中关村三小收取的“择校费”展开。而之前盛传的“王翠娟贪污1.6亿”,也并非全是凭空捏造。在法庭上,王翠娟证实,中关村三小的账外资金超过了1亿元,而这部分账外资金,几乎全部来自于“片外”学生入学缴纳的赞助费。

  检察机关的起诉书显示,刘金玲、张辉等4人因涉嫌销毁会计账簿,被捕于2007年12月28日。而刘金玲等人涉嫌销毁的,正是中关村三小的账外资金账簿。王翠娟等人组织出国旅游的资金,也出自此处。

  所有迹象表明,王翠娟的下马,并不是出国旅游贪污这么简单,与其背后巨额赞助费定有密不可分的关系。在刘金玲等人被捕后一周,王翠娟也于2008年1月4日被捕。

  事情缘起于2006年9月,北京市海淀区审计局在对中关村三小审计时,发现该校存在大量账外资金,遂要求学校相关领导提供账目材料。正是在这个时候,刘金玲、张辉、张晶、李志平4人烧毁了这些账目,中关村三小巨额赞助费刚刚露出大白天下的迹象,就随即灰飞烟灭。

  今年2月,海淀法院还审理了一起挪用公款的案件,中关村三小一名会计,从学校账外资金中挪用了500多万元用于炒股。

  为什么刘金玲等4人要销毁账簿?“这其中涉及了太多的利益纠葛,并不是每个人掏出2万元赞助费就能进三小。”某知情人称。付给学校2万元,有时候还要付给介绍人二三万元才能办妥。“而这个介绍人,必须极有能量。甚至有的领导开出的条条都不管用。毕竟,全北京的人都在拼命把孩子往三小送。”

  北京市人大代表沈梦培曾就此问题提出过议案,建议将义务教育阶段公立学校择校生比例严控在20%以内,以杜绝教育腐败。

  沈梦培指出,在一些重点学校,“择校费”成了教职工的奖金、福利补贴和改善学校设备的主要经费来源,公款请客、送礼、旅游也多从这笔收入中报销,搞腐败的经费也算在教育成本之中,分摊在学生头上。

  但北京市教委一领导对记者表示,当前,北京基础教育资源总体上较为充足。但与市民的需求而论,优质教育资源仍然难以满足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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