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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取消民办民工子女学前班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8月26日 06:50  新闻晚报 

  昨天(24日),市教委出台了上海市民办三级幼儿园规定,并将以招收农民工同住子女为主。为更好地适应农民工同住子女接受学前教育的需要,市教委、市农委、市卫生局昨天出台 “关于做好本市农民工同住子女学前教育工作的若干意见”,对农民工同住子女学前教育工作作出规范,中心城区原则上不设立专门招收农民工同住子女的三级园。

  统计显示,本市在园儿童中,非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已约占30%,其中外来农民工同住子女的比例在不断上升。前些年,一些农民工子女学校出于解决需求等方面的考虑,开设了学前班。学前班学额严重超编,且采用的是小学化的教学,同时也使原本办学条件就比较简陋的学校校舍资源更为紧张。随着本市农民工子女学校规范管理的加强,民办农民工同住子女学校将不得再设学前班。

  如何规范民办三级园的管理?市教委要求,区县教育部门可委托乡镇中心幼儿园或附近公办幼儿园承担本地区民办幼儿园教养工作的辅导任务。有3所以上民办幼儿园的区县教育部门可聘请身体健康、有学前教育经验的教师或退休人员为辅导老师,加强教养工作的巡回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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