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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拟立法禁止学校强令学生买校服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0月07日 08:23  河北日报 

  今后,我省一些中小学校强令学生购买校服的做法,将被有关法规明令禁止。日前,省政府提交省人大常委会审议的《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草案,对此作出明确规定。

  草案规定,学校和教师不得违反国家和本省有关规定向学生收取费用,不得采取介绍、诱导或者强令等方式要求学生购买校服、教辅材料、学具和商业保险等商品或者服务。学校应当建立校务公开制度,定期向教职工、学生和社会公开学校的教育教学决策、财务收支、收费项目及标准等重大事项。

  针对一些部门向学校下达升学指标的做法,草案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教育行政部门不得向学校下达升学指标,不得将升学率作为评价学校和教师教育教学质量的唯一标准。草案还规定,义务教育的教科书应当免费提供,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向学生收费。循环使用的教科书作为学校的教育资产,由学校集中管理,学生免费使用。学校应当确定人员负责教科书循环使用的保管工作。

  为保障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草案规定,学校必须执行国家和本省有关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籍管理的规定,不得随意责令学生停课、转学、退学或者开除学生,不得拒绝接收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应当在本校接受义务教育的入学生和转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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