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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红花事件”的启示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0月30日 09:32  当代家庭教育报 

  “小红花事件”的启示

  岳慧青

  有位教育学家曾经说过这样的话:成年人要蹲下身来与孩子对话。由于心智尚未成熟,孩子对许多问题的认识是成年人不能理解的,有时甚至不可思议。所以,反过来说,我们也不能简单地用成年人的思维和是非观念来理解和评判孩子的心理和行为。但有一点需要强调,那就是无论多大的孩子,作为家长我们都不能忽视对其进行法制教育。下面说说我家发生的“小红花事件”,希望对家长朋友有所启发。

  1999年,女儿刚上小学不久,她班老师正使用一种“奖励措施”(对这种单纯运用“物质刺激”以激发积极性的做法我保留意见)来鼓励学生学习和遵守纪律。做法是在一张小卡片上用橡皮图章盖上一朵小红花,如果学生当天表现好,诸如上课大胆发言、遵守纪律、热爱劳动,老师就奖励一个小红花。攒够五张可以换一面小红旗,攒够五面小红旗可以找老师换铅笔、橡皮之类奖品。开学两个月来,女儿得了许多小红花,我帮助她整理书包时发现她用橡皮筋捆着厚厚一沓小红花。我问她:“你为何不去找老师换小红旗、换奖品呀?”女儿神秘地说:“我要攒好多好多后,再一齐换!”

  这天我去接孩子。女儿一看见我,就边哭边说:“我得的小红花都丢了,全被人偷走了!”看着孩子伤心的样子,我的心理很难过:对于年仅6岁刚入校门的孩子来说,这些“小红花”是她上学以来努力的“成果”。现在瞬间都没有了,能不伤心吗?我一边给孩子擦眼泪,一边安慰她:“那些小红花都是你自己努力得来的,老师和同学们都知道。拿小红花的同学不是经过自己努力得来的,拿了也不算数,因为大家不认可。”这时,旁边几位家长看到这幅情景议论开了:“6岁的小孩儿就知道偷别人的'小红花',长大了还不去杀人、放火?”“现在的独生子女教育真成问题。得跟老师和校长说道说道。”我没有去找校长和老师,而是鼓励女儿:“继续努力,争取更多的小红花。”

  一周后,我又去接孩子。女儿从熙熙攘攘的孩子中跑到我跟前,凑到我耳边高兴而又神秘地说:“报告您一个好消息,我把偷我'小红花'的那个男生抓到了!”我问她:“你是怎样发现他的?”原来,下课时,那个男孩向同桌炫耀得的小红花多,同桌不信是他个人得的。“你谁也别告诉,是我偷她的,”那男生小声说完还回头用手指指向女儿。谁想,与正好坐在后面的女儿打个对面。

  听女儿讲完,我笑着对她说:“你去告诉那个同学,拿别人的东西是错误的,不是自己的东西不应该拿。任何奖励只有通过自己的努力才有意义。跟他说,如果不承认错误就告诉他妈妈。不过我们也可以原谅他,因为当你得到'小红花',别的同学没有得到时,他心里也一定很着急。”女儿点了点头,说:“是呀,妈妈,当别的同学得到小红花儿我没得到时,我的心里也很着急,我也特想'偷'。可是我能忍着!”几天后,那男孩向我女儿认了错,归还了偷拿的小红花。

  法国启蒙思想家、教育家卢梭说过:要尊重儿童,不要急于对他做出或好或坏的评判。这件事对我触动很大:我们千万不能按照成年人的思维和判断事物的标准来评价一个刚满6岁的孩子,大可不必上升到盗窃、思想品质不好、道德败坏的高度。6岁的小孩子对于“是与非”、“对与错”以及所有权的概念还不明确,需要成年人的正确教育和引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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