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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长市民呼吁修改未成年人保护法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1月26日 08:22  河南报业网-大河报 

  昨天本报C05版《对付“坏孩子”以暴制暴?》的文章一经报道,本报在大河网开辟的专栏讨论区就有来自北京、濮阳、洛阳等地的网友对此发表了看法,且多数市民来电强烈要求:国家应该修改完善未成年人保护法!地方人大应当高度关注该类事件,尽快出台有关地方法规,给孩子一个安全的空间。

  回访:“坏孩子”让学校很头疼

  昨天下午,记者再次来到发生打人抢钱的这所学校,并了解到当日被警察“抓”到派出所的两名学生的状况。

  “你们的报道太好了,这些‘坏孩子’真让我头疼。”该校政教主任徐老师告诉记者,被“抓”的两个13岁孩子是今年初刚转到这所学校的,但不久班主任就发现了他们校外打人、劫钱的情况,“我们对他们多次谈心,但是没有任何效果,家长怎么联系都不来学校”。徐老师说,因为这些孩子屡屡施暴都没有得到惩罚,竟然在同学们之中树立了“权威”。他们放学的时候站在校门口抽烟,身后还会带上几个女孩子,有些同学就会觉得很“牛”,不由自主会向他们靠拢,而有些同学害怕自己挨打,寻求保护,所以也会有意无意地讨好他们,甚至和他们一起行凶打人。

  现象:问题孩子背后多有问题家长

  “按照现在未成年人保护法的规定,如果家长不同意,任何人不能把学生送入工读学校,更没有权力将其送进少管所。”辖区派出所冯所长无奈地告诉记者,很多人都把日益恶化的未成年人犯罪问题归咎为普法教育欠缺,而实际上,派出所在给学校进行普法教育时常常面临无法可普的窘境。“我不知道当这些孩子知道十四岁以下的未成年人杀人都不负刑事责任时,将会是一种什么样的结果。”

  郑州市教育局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上世纪90年代前,我国政府曾经对未成年人犯罪有强制送工读教育的规定,工读学校也都是由公安部门和教育部门联合主办。不容置疑,工读教育对于转化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和地位。但是随后出台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却废除了该项规定,规定只有监护人同意才能送入工读学校。“这些问题孩子的背后大多存在问题家长,所以很少有人主动将孩子送入工读学校。”

  网友:呼吁修改未成年人保护法

  看到本报的报道,一些市民来电强烈要求国家修改未成年人保护法,还孩子一个安全干净的生活环境。

  北京、濮阳、洛阳等地的网友说,不论是未成年人还是成年人,只要犯错误都要接受惩罚,只是对未成年人可以轻些。建议省人大完善地方法规,恢复强制工读教育,挽救失足的孩子!还有一位郑州网友发帖:“强烈要求省市人大出台地方法规,完善未成年人保护法规,惩戒不尽监护义务的家长!”记者黄普磊 徐曼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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