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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 王 婧 实习生 谢析伶
晨报讯 市教委昨日公布《上海市中小学2009学年度校历》,其中对于儿童节及青年节的放假安排,校历规定,由各学校根据实际情况实行放假或组织集体庆祝活动。《上海市中小学2009学年度校历》规定了从2009年9月至2010年8月两个学期的周数、寒暑假开始和结束日,以及2009年中、高考期间的教学时间安排。
2009年全国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全市中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期间,凡安排高考、中考考场的学校的教学时间调整,由区县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安排。各中小学在举行学期期末考试后的教学活动可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进行安排。
另外,学校每年的放假安排也是按照校历执行的。《上海市中小学2009学年度校历》指出,各中小学年节及纪念日放假根据《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执行,具体休假时间根据市政府颁布的时间执行。儿童节及青年节各学校可根据实际情况实行放假或组织集体的节日庆祝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