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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通过有关决定,废止《四川省义务教育条例》。据悉,四川省已着手制定一部新的义务教育地方性法规,但短期难以出台。在其出台前,关于义务教育的规定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执行。
据了解,《四川省义务教育条例》是于1995年10月公布施行的,距今已13年多。由于立法基础和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已发生很大变化,其中的很多规定已被义务教育法覆盖,部分规定已经落后甚至与“国法”相抵触,这正是其被废止的原因。
有鉴于此,今年,省政府已将一部新的义务教育地方性法规列入立法调研计划。但考虑到国务院正在研究制定《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将出台发展义务教育的系列新政策,而新的地方性法规必须等该规划出台后再定稿,以免发生新的抵触,因此预计制定周期会较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