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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年义务教育是教育公平的补丁

  昨日,中国青少年研究中心副主任孙云晓透露,正在广泛征集意见的《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将在今年8月公布。对于义务教育是否延长的问题,他透露,提案的方向有两个,一是向上普及高中教育,另一个则是往下,多增加一年学前教育。(3月31日新华网)

  现在教育的公平性、公益性萎缩很多,只要有一丝“政策缝隙”,教育乱收费、高收费和不良教育行为就会肆无忌惮。社会上虽然一片讨伐之声,可乱收费者总是振振有词:高中阶段和学前阶段不是义务教育。“不是义务教育”成了乱收费的幌子,教育公平和良性规则受到彻底抛弃。

  如果将乱收费、高收费比作一只硕鼠,在家长天价学费的喂养下,它已变得贪得无厌,养成了“收费有理”的优越惯性,对教育公信力和公平信仰造成了根基性破坏。

  12年义务教育政策为乱收费套上了“紧箍咒”。义务教育具有强制性、免费性、普及性特点,国家、社会、家庭、学校必须保障适龄儿童和青少年接受免费教育,没了合法借口,高中阶段、学前阶段的乱收费会受到制度性强力约束,在一定范围内就能得到遏制、杜绝。

  有人说,小学、初中是义务教育,可乱收费情况仍然不断。是的,义务教育学校也存在乱收费。可义务学校存在的乱收费的额度和广度,与非义务学校相比,那是小巫见大巫。这不是义务学校“懂规矩”,而是《义务教育法》强力约束的效果。义务教育的强制性所形成的不容侵犯的教育权力和教育信仰,保证了孩子平等的受教育权。

  这就是笔者强调的义务教育的补丁和补缺功效。虽然不能杜绝乱收费,却能较大程度控制乱收费的为所欲为。也就是说,要想杜绝乱收费,只有注重制度约束,强化教育公益性的制度力量。换言之,要让制度和法律说了算,才能堵住乱收费漏洞。所以,将义务教育阶段延伸到12年,这对于教育的义务性、公益性和公正性都是一个积极的推进,值得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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