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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从七方面督导规范义务教育招生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4月10日 08:31  解放日报 

  重点监督:

  ■教育行政部门是否统筹安排农民工同住子女就读

  ■体育艺术特长生招收数超制和以招收特长生为名招收择校生

  ■民办学校招生时进行考试测试和向学生收取报名费面谈费

  本报讯 (通讯员 焦苇 记者 李爱铭)为规范义务教育阶段招生,昨天市教委、市政府教育督导室发布《关于开展2009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专项督导的实施意见》,将重点围绕农民工同住子女招生入学、体育及艺术特长生招生、民办学校规范招生等进行专项督导。

  针对招生中的一些热点问题,本次专项督导确定了七大方面。一是“重点班”。如以创办特色为名办重点班,以各种形式测试选拔学生,把开展学校教育实验研究、创建特色学校与招生入学工作挂钩的情况等。二是随班就读。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拒绝接收符合条件的残疾适龄少年儿童随班就读的情况。三是各类初中学校招收无学籍材料的学生的情况。四是民办学校录取学生时存在的问题。如进行考试和测试、要求报名学生提供其他学科类竞赛、等级考试证书,要求学生提供在小学、幼儿园或参加社会办班取得的学科考试与测试成绩或竞赛证书,要求小学或幼儿园推荐“学科学习特长生”、向学生收取报名费和面谈费的情况。五是艺体特长生问题。区县体育、艺术特长生招收数大于本年级学生总数5%,以及学校以招收体育、艺术特长生为名招收择校生的情况。六是招收服务区域以外学生的情况。七是区县教育行政部门是否统筹安排农民工同住子女就读的情况。

  专项督导将采取个别访谈、座谈会、问卷调查、走访社区、查看学校与招生有关的各种资料等五种形式。发现违规的,将及时对学校下达督导整改意见,限期纠正,并视情况予以通报批评。对违反规定、社会各界及舆论反响强烈的,将对相关责任人作出纪律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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