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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教委强调小升初办班校长受责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4月10日 21:14  法制日报 

  严格落实免试就近入学原则 对相悖的办学行为依法查处

  市教委等部门公布文件强调—— 小升初办班选拔校长将被问责

  本报讯(记者仲玉维)针对小升初培训班选拔学生现象,市教委要“动真格”的了。

  市教委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昨天公布相关意见,要求严格落实小升初免试就近入学原则。对违反法律法规的办学行为,明确要求严格依法查处。需要强调的是,相关学校负责人和教师要依据《北京市实施<义务教育法>办法》予以问责。

  市教委要求,各区县教委立即开展自查自纠,全体中小学校长要学习《义务教育法》和《北京市实施<义务教育法>办法》,发现违反规定者要立即予以纠正,并书面报区县教委,然后于5月1日前报送市教委。

  据了解,近年来,培训班选拔学生主要是两种形式。

  一种是一些公办学校利用自身举办的培训机构或民办机构,开办课外培训寒暑假班和周末授课班,并向家长传递学校将从课外班中选拔优秀学生的信息,导致众多家长盲目报名考试,侵害了孩子的健康。

  另一种是一些民办培训学校和机构也打着入学选拔和推荐的名义,举办各类学科类培训,增加了家长、学生的负担和压力。

  相关部门表示,上述两种形式均违反了《义务教育法》及《实施办法》的规定,违反了素质教育和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要求,必须采取得力措施,迅速加以解决。

  市教委要求,不准小学、初中入学举行选拔考试,不准按考试成绩排队,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入学。学校不得采取或者变相采取考试、测试、面试等形式选拔学生,不得将各种竞赛成绩、奖励、证书作为入学的依据。

  市教委同时建议,全体中小学校长要查找是否存在利用本校或社会的培训机构,开办的课外培训;是否通过各种途径向家长传递学校将从这类课外班中选拔优秀学生的信息。

  据悉,相关部门将重点规范各类民办培训学校和培训机构。严打以公办学校名义或与公办学校升学挂钩的名义,面向学生开办与升学有关的补习班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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