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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升初”招生严禁与考试挂钩,“流动花朵”禁收借读费
本报讯(记者 姚德春 通讯员 邹永宁)哪所初中将“小升初”的新生入学与学科测试成绩挂钩,校长就要被追究责任!
昨日,武汉市教育局公布举报违规招生的电话:027—65608550、85659260,接受市民投诉,以确保“阳光招生”顺利实施,保证入学招生的公平公正。对市民的举报投诉,市教育局承诺“有诉必查、有查必果”。
高中招揽生源严禁诋毁对手
武汉市教育局要求,对搞虚假和欺诈宣传,采取诋毁其他学校等不正当手段争抢生源的学校,将依法予以处理,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刑事责任。
此外,对普通高中、中职学校和义务教育阶段的“公参民办学校”:为招揽生源,向生源学校或个人支付有关费用的;以许愿、承诺给学生奖金或减免费用等条件来“利诱”招揽学生的;与社会中介组织、教育培训机构结成入学招生联盟侵害学生及家长利益的;通过办“空壳”学校、买卖学籍等方式进行违规招生的,凡有上述行为之一且构成犯罪的,也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攻击中招网络将获刑
同时,为了防止“黑客”攻击中招网络,武汉市教育局还规定:中考招生录取期间,对利用计算机网络恶意攻击高中学校招生录取管理系统及有关网络、设备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在市教育局公布的几种违法招生可构成犯罪的行为还包括:盗窃或泄露在保密期限内的试题、答案、评分参考答卷(评分细则);故意扰乱考点、考场、评卷场所及录取场所秩序,威胁工作人员人身安全;在招生中行贿受贿、敲诈勒索。
七类违规招生入学行为
武汉市教育局要求,对存在下列七类违规招生入学行为之一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将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理,并追究学校负责人的责任。
这七类违规招生入学行为是:学校以“考试”方式接受新生和转学生;将校内外的学科测试成绩与新生入学挂钩;故意提前或推迟入学招生报名时间,不按时办理入学手续;不执行“两为主”(以流入地政府为主、以公办中小学为主)政策,向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收取借读费;干扰学生选择填报学校的意愿,擅自更改学生填报的志愿,侵犯学生报考的合法权益;收受“劳务费”或“奖金”等违规行为;招录分配生、“宏志班”和网上自主招生中弄虚作假,以权谋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