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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部分区公布09年中小学招生政策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4月29日 08:40  信息时报 

  海珠区

  瑞宝花园小学并入公办学校

  今年,广州唯一的获“全国民办教育先进单位称号”的瑞宝花园小学将自今年起停止招生,自今年起瑞宝花园小学交由晓港湾小学(公办学校)实行“一校两区”管理,原瑞宝花园小学地段生服务地段也相应调整到晓港湾小学。

  新建两校增2000学位

  据悉,海珠区今年将新开办两所小区配套学校,一是百年老校南武小学将承办英豪花园小区配套学校,该校占地面积达10510平方米,建筑面积6092平方米,是该区东部占地最大的公建配套校舍,二是逸景第一小学将在金穗雅园小区配套学校开办分校区。这两所学校的开办新增加了近2000公办小学学位,对缓解该地区的生源压力起到积极作用。

  省市共办中学招30%推荐生

  今年海珠区小学升初中的学位分配仍按“免试就近入学”原则,继续采取推荐生评选和电脑派位相结合的初中学位分配办法。该区省、市一级公办中学,招收的推荐生以计划招生数的30%比例为上限,如中学录取的推荐生人数未满所定比例,所余学位通过电脑派位招收非推荐生至该校初中招生任务完成为止。

  小学推荐生的比例将根据中学招收推荐生的学位情况,按照小学的等级,按比例分配到各公办小学,具体比例为:省一级小学14%,市一级小学12%,其它学校为10%。具有本市常住户籍(含12区、县级市)且有该区学籍,在该区公办小学毕业的学生(含经批准的政策性照顾借读生)可参加该区推荐生评选。此外,小学升初中继续保留一定比例的体育、艺术特长生。

  报名时间

  ●小学新生报名:5月16~18日。

  ●中小学招生(转学)信息咨询电话为:16992333,

  ●小一新生学位分配通知书将于6月12日由各小学发出。

  荔湾区

  租赁房二手房满两年才算地段生

  今年,荔湾区综合布局调整,部分小学的服务地段在去年划分的基础上有所调整。

  一手房住户具户口簿对口入学

  属手续完备的一手房,能提供与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同一户籍的本区户口簿,及与该户籍一致的房产证或购房发票和购房协议,且房产为适龄儿童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全权所有的,按区教育局安排对应地段的学校对口入学。

  租住户二手房住户需住满两年

  属手续完备、且在租住合同有效期内的租住户适龄子女,该住房为适龄儿童与父母在广州市的唯一居住地,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广州市无其他独立房产,只要该住宅单元以往租赁主没有小孩在对口地段小学在读1~6年级,且从入户该户籍地址算起到2009年8月31日止在该户籍地址居住满两年,该地址户籍户主与租赁人为该适龄儿童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按区教育局安排对应地段的学校对口入学。

  属手续完备、已经办理各种交易手续的二手房的,只要该住宅单元以往业主没有小孩在对口地段小学在读1~6年级,且从入户该户籍地址算起到2009年8月31日止在该户籍地址居住满两年的,能提供与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同一户籍的本区居民户口簿,以及与该户籍一致的房产证或购房发票和购房协议的,按区教育局安排对应地段的学校对口入学。

  祖辈房产也需住满两年

  属祖辈房产或属祖辈租赁房管局、单位房的租住户,适龄儿童本人与父母住在祖辈房产或祖辈租赁房的,能提供适龄儿童与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及与祖辈同一户籍(户主须为该同户同住祖辈)的本区居民户口簿,及与该户籍一致的房产证或购房发票和购房协议(房产须为该祖辈全权所有),属租赁房的同时提供市房管局认可的或符合有关规定的房屋租赁合同的(租赁人须为该同户同住祖辈),只要该住宅单元以往业主没小孩在对口地段小学在读1~6年级,且从入户该户籍地址算起到2009年8月31日止在该户籍地址居住满两年的,按区教育局安排对应地段的学校对口入学。

  集体户拆迁户统筹入学

  不符合以上条件,属以下情况之一者,按统筹安排学位的办法入学,统筹安排学位入学的学生与按对口服务地段入学的学生同等待遇。

  适龄儿童及父(母)均属广州市荔湾区集体户,集体户口与实际居住地址不一致的,以实际居住地为依据,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学位。

  因拆迁原因造成户口地址与实际居住地址不一致,户籍在荔湾区,属临迁性质暂时居住在其他区的,可以凭拆迁协议在实际居住地所在区申请学位,属临迁性质暂时居住在荔湾区非原户籍所在地的,由荔湾区教育局根据其实际居住地统筹安排学位;户籍在荔湾区,属永迁性质已实际居住在其他区的,应马上将户籍迁到实际居住地,在实际居住地所在区申请学位;户籍在其他区,属永迁性质居住在荔湾区的,应尽快将户籍迁入荔湾区实际居住地,并在对应服务地段学校申请学位,如果确实因未设门牌等原因无法办理户籍迁移的,由荔湾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学位;户籍在其他区,属临迁性质暂时居住在荔湾区的,由荔湾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学位。

  适龄儿童与父母拥有不完全房产的居住地是其在广州市的唯一居住地的,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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